判断专利实用性的标准是什么?
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必须能够在工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产生积极的效果。
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须是能够解决技术问题并能够实施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换句话说,如果申请是针对一种产品(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那么该产品必须能够在工业上制造出来并解决技术问题;如果你申请的是一种方法(仅指发明),那么这种方法必须能够应用于工业,并能解决技术问题。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产品或方法,专利申请才能被授予专利权。
所谓工业,包括工业、农业、林业、水产养殖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业、日用品和医疗器械。
能够制造或者在工业上使用的技术方案,是指符合自然规律,具有技术特征,能够实施的技术方案。这些方案不一定意味着使用机器和设备,或制造物品,但也可以包括,例如,驱动雾的方法,或将能量从一种形式转换成另一种形式的方法。
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是指在申请日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其经济、技术和社会效果能够被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预期。这些影响应该是积极和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