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意味着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指终身没有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扩展数据: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根据附加的主要惩罚而不同,但它是独立适用的。根据刑法第五十五条至第五十八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可分为有期和无期,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与管制期限同时执行。也就是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拘役、有期徒刑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独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3.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不满10年。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