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改专利描述项?
专利权的转让和变更需要办理描述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由代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65438+表格背面有说明和注意事项。填写后用挂号信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接待处。邮政编码:100088。(2)按要求支付备案项目变更费。在专利局公布的专利收费标准中,描述项变更费是指每件专利申请申报描述项变更的费用。除非另有规定,描述项目的变更费应在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视为未提交说明项目变更申报。专利权人变更费200元。(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专利权人因权利转让或者赠与请求变更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合同由单位订立,应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专利权人超过一人的,应当提交所有专利权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转让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转让方为中国大陆个人或者单位的,受让方为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或者受让方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出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或者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自由出口。(4)专利权转让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所有专利权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缴纳变更费50元;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原专利代理机构的,只需提交新专利权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受让方为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或者受让方为香港、澳门、台湾省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委托代理机构。(5)受让方为单位且未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当在说明书项目变更声明中填写联系人,联系人为收到专利局发函的收件人而非单位。联系人应为该单位的工作人员。(6)一件专利申请的多项内容同时变更的,只需要声明一次;多项专利申请的同一描述项发生变更的,即使变更内容完全相同,也应当提交各自的描述项变更声明。(7)如果你的专利申请是电子的,需要提交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