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1。在线处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申请,在线上传申请材料。2.复习。网上审查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者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联合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补正的,退回补正后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有疑问的,移交审计执法处调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接受。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原件提交至湛江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和办事机构。4.复习。受理后,审查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批准。5.得到结果。审核通过后,资金会实时到账。二、线下办理流程①申请:申请人已进行网上预约预审或前往市中心(办事处)取号并提交上述资料。(2)受理初审:回执和初审是否符合要求,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合法、有效,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要求。申请人录入信息并扫描原件后,核实信息无误并在剪贴板上签字,再由初审岗提交至复审岗。(3)复查复核:复核验收入库,核对录入信息。如果审核通过,则提交到银行转账环节,如果审核不通过,则退回初审岗。④转账:通过银行端口验证转账账户信息,资金实时到账。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退休;(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已经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六)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没有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