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优先审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审查请求书一式两份,两面打印(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2.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审查,应当提交实际审查通知书;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审查,应当提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专利申请费缴纳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3.所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其中包括:
(1)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1份;
(2)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交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4)申请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他人代理的,需在材料原件的基础上提供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5)提交具体材料的代理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公司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同一申请人的多个专利申请分批审查的,每批只需提供一个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代理机构的委托协议。
4 .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材料(现场审核后可退回)。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明材料说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见附件1):国家发展的重点行业;北京鼓励的产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产品更新速度快;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有重大意义的证明材料;专利申请人准备实施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与原内容相关的第2、3、5项,现场审核后可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