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怎么申请?

在办理申请前,请申请人和申请人认真阅读《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关于进一步明确积分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办理申请材料清单》、《申报指南》。

申请材料

请认真阅读2018第一版《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和各部门申请指南,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每日约会次数

经研究,决定在此期间每月开放预约,市行政许可中心预约260人,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每天预约160人。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合理安排预约时间,确保预约成功。预约时个人信息应完整、真实、准确。如填写虚假信息或预约异常,一经发现取消资格。申请人和申请人自主取消预约,取消的预约名额将被锁定,不再开放。

投标窗口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整体窗口:一楼B厅44-46号、65-66号,二楼C厅97-111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荣和路681号宝测大厦2楼)

积分窗:编号19-31

特别说明:

1.同时在天津等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不得在天津申请积分。

积分申请人在上述情况下申请积分入户的,在积分窗口核实后,按提交虚假信息处理。

2.2018第一期规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期限为:10月2017 1日至2月2017 12 31日,申请时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三、申请人提交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类别应与用人单位主营业务一致并与申请人职位一致,可确认加分。

此外,申请人提交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为中级以上,且过去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可确认相应积分。

最近12个月是指社会保险积分确认的最近12个月。

4.2018 65438+10月1起,只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7]68号)规定范围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确认积分,范围外的积分不予确认。

五、积分申请人应当在受理之日前30日内提交详细版个人信用报告,不再受理简化版个人信用报告。

六、积分专利申请是在中国有效的发明专利,未授权或终止的专利不予确认;整体申请人应当是该专利的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人之一;自专利申请之日起,对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已经变更的专利不予确认;积分申请人通过变更成为专利权人或者该专利的专利权人之一,积分不予确认。

七、用人单位为单位积分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取消当期申报资格,且该用人单位从下一期起3年内不得申报。

以上信息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