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葫芦娃董事会管理回顾。

葫芦娃(605199)董事会2020年上半年业务回顾如下:

一、经营状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国际经济环境复杂,国内医药行业监管持续趋严,医药行业竞争格局面临巨大挑战。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继续以技术创新和加强内部管理为重点,扎实做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主营业务发展,完善管理体系。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5,553,159.0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7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565,438+03,468.06元,同比增长4.60%。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研发,加大产品研发力度。

2.加强生产和质量管理,全面保证产品质量。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确保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加强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严格执行GMP相关要求,规范生产现场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基础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公司消防和环保系统稳定、有效、可靠运行;推行WCM精益生产,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全面提高产品生产和质量的可控性和稳定性,确保生产运行平稳有序。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组织安全培训、消防应急演练等活动,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3.在销售方面,公司继续加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

加快完善零售连锁营销体系、医药终端营销体系、主流商业分销体系、网上电商销售体系四大销售体系。

推动全国连锁百强店与区域龙头连锁店合作,加快发展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立主流商业配送体系,实现单体药店和诊所配送,开辟网上销售渠道,满足消费者购买行为新需求。

多渠道、多举措、立体化推进企业和产品品牌建设:聚焦面向卖家的零售店葫芦娃儿童品类管理中心项目;针对医生、店员的线上线下儿童呼吸消化系统专业知识普及教育;面向大众,利用互联网、专业刊物和新媒体,促进儿童专业品牌和领先产品的形象传播。

4.继续规范发展,推行精益生产,实现精细化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继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营质量,推行精益生产;严抓战略、考核、标准化、成本、风险、安全、环保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建立了治理规范、分工明确、权责统一、高效率的内部管理体系。公司通过完善管理制度、严格预算、强化核算、精准成本控制,完善内部约束机制,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实现降本增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勤勉尽责,对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和看法,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可能的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有金银花、麦冬、川贝母等几十种中草药。,主要是市场上种植面积较大的中药材,市场供应相对充足。而中药材大多是自然生长,季节性采集,产地分布有明显的地域性。它们的产量和质量会受到自然气候、土壤条件和采摘、烘干、切片加工方法的影响,价格也容易波动。同时,公司生产化学品所需的原材料受市场需求、环保等因素影响,价格会有波动。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公司已形成以儿科药物研发为特色,中成药和化学制剂同步开发的产品体系,涵盖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全身抗感染等常见疾病。受鼓励医药行业尤其是儿科用药发展、加大公共卫生投入、人口老龄化等因素影响,中国医药市场需求规模不断扩大,将有更多企业进入儿科用药领域及公司产品所在的其他市场领域。现有行业企业在R&D的投资和生产也将增加,R&D和新药上市可能增加产品竞争,公司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压力。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市场竞争,将面临增长放缓和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3、产品投标风险

根据《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国现已形成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模式,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统一监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必须参与集中采购。药品生产企业参与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相关部门会根据多项标准进行评估,包括招标价格、产品质量、生产企业资质、临床效果、售后服务等。根据原国家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儿童用药工作的通知》,各地可参照原国家卫计委委托的行业协会、学术团体发布的仿制药、示范药遴选原则,合理确定本地区药品的范围、具体剂型和规格,直接网上采购。

公司部分药品需要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招标或网上采购,中标后与区域经销商或分销商签订销售合同,通过区域经销商或分销商销售给医疗终端。未来公司产品在各地区集中采购招标或挂网中未中标或中标价格大幅下降的,可能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药品降价的风险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对药品价格影响很大。根据《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904 [2015])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定价..2065438+2007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65 438+07]13号),提出在已全面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或已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地区,允许公立医院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带量、带预算采购,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2018年底,国家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和大连、厦门、Xi、广州、深圳、成都、沈阳七个重点城市开展带量采购试点,主要目标是降低药品采购价格,降低交易成本,引导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随后多次扩容,带量采购政策逐步推广到全国,纳入范围的药品进一步增加。从历次中标结果来看,中选药品价格都有明显下降。带量采购政策是药品流通领域的重大改革,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风向标。如果带量采购试点药品范围进一步扩大,由于带量采购政策及其价格联动,公司部分产品价格可能大幅降低。同时,如果公司未能中标,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5.营销费用进一步增加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随着医药流通产业政策改革,为适应“两票制”改革方向和公司精细化营销管理的需要,近年来,公司根据各省市实施进度,及时调整配套推广销售模式,积极推广经销商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公司主导产品的专业推广并承担相应费用,使得报告期内营销费用逐年增加。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新产品的上市,公司专业推广费用将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产品不能得到有效推广,或者销售增长规模不能吸收营销费用的增加,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6、一致性评价政策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65438+2006年3月印发的《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及相关规定,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其他仿制药,原则上应在首个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3年内完成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相同品种的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次注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同一品种药品生产企业有三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中不再选择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目前由于一致性评价成本较高,注射液品种一致性评价操作规程出台较晚,工业企业整体进展不及预期。同时,由于部分产品属于变更规格、剂型、盐基等“三变”,难以确定参照制剂,部分产品属于复方口服固体制剂,含有多种药物成分,导致一致性评价难度较大等。,而且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还是比较少的。

公司正在加大投入,对目前主要销售且有市场潜力的化学品进行一致性评价。但是一致性评价会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如公司主要化学品未通过一致性评价,或通过时间明显晚于其他企业,或在公立医院集中采购中提出药品一致性评价要求,将对公司药品在公立医院集中采购中的销售或未来药品批准文号的重新注册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新冠肺炎疫情风险。

2020年初以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乃至全球的社会经济运行造成了一定影响。公司呼吸类药物销售额占比较高。此次新冠肺炎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并伴有流感,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公司药品的市场需求。自此次疫情爆发以来,国家和一些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针对新冠肺炎的防治方案,其中一些方案涉及到销售药品的公司,提高了公司和药品的知名度。同时,由于终端渠道销售限制、促销不便、人口流动和物流限制,公司产品销售也将受到不利影响。整体来看,疫情短期内对公司销售影响有限。目前公司生产基地已全部复工,有一定的安全库存。本次疫情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但如果疫情持续时间过长,可能会造成上游原材料供应紧张,使得公司采购价格上涨,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如果宏观经济受到疫情蔓延的严重不利影响,可能会影响市场消费能力和公司营销活动的开展,从而对公司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产品类别和剂型的优势

公司的特点是以中成药为主的儿科药物开发,化学药物快速增长,以呼吸系统药物、消化系统药物和全身抗感染药物为主要治疗领域。截至目前,公司拥有药品批准文号295个,其中季华片、尼美舒利缓释胶囊为独家剂型,小儿肺热咳喘颗粒(每袋4g)、肠炎宁胶囊(每粒0.3g)、肠炎宁颗粒(每袋2g)为独家规格。

在儿科用药领域,公司拥有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肠炎宁颗粒、头孢克肟分散片、小儿扑热息痛、小儿止咳糖浆、小儿清咽颗粒等优质口服儿科用药,涵盖儿童呼吸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和全身抗感染用药,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儿科用药产品体系。公司根据药品的特点和不同年龄段的需求,投资建设了片剂、胶囊剂、颗粒剂、软胶囊剂、干混悬剂、口服液、散剂、丸剂、粉针剂、冻干粉针剂、酊剂等十六种药物制剂生产线。是国内剂型比较齐全的制药企业。

公司拥有更多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以及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剂型丰富。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实时调整产品和产品组合,充分发挥生产、销售和品牌推广的规模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和患者的需求。

(二)产品质量优势

药品质量是公司经营的重要基石,是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公司自成立以来,将药品质量作为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成立质量控制中心全面控制产品质量,建立并严格执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从供应商选择、原料检验、产品生产过程检验到成品检验和出厂,都执行严格的检验程序。公司除了按照GMP要求组织生产和质量控制外,还建立了美国FDA的ICHQ10体系,并通过了国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覆盖多个部门和产品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控制流程。在标准化生产技术条件下,通过智能制造技术系统和设备的成熟应用,实现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生产,并可在线记录。

中成药在公司产品中占比较高。主要中成药产品在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的同时,通过研发或二次开发工艺和质量控制,形成了高于国家标准的质量体系。公司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标准,致力于中成药的标准化生产,确保药品生产的标准化和流程化,实现药品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有机统一。

(三)产品开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中药现代化为目标,运用现代技术、设备和创新路径,推进公司核心中成药的标准化。目前,公司的R&D中心和葫芦娃科技分别负责对外合作的R&D和独立的R&D,建立了以内部R&D力量为核心的研发体系和联合国内一流的药物研究机构。公司鼓励和支持新药研发和技术创新,R&D投资比例逐年增加。公司非常重视人才梯队的培养,通过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引进各类人才,充实R&D实力。

近年来,公司在自主研发的同时,与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药物科学院、沈阳药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等国内知名R&D机构,以及儿科、中成药领域的知名学者建立了长期合作机制,及时跟踪行业前沿研究成果,进行新产品开发和商业化。目前,公司已成立海南省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刘长笑院士工作站,并获得海南省博士后研究中心的立项批复,有效提升了公司在儿科药物和中成药方面的研发实力。

目前,公司拥有73项知识产权专利。2010以来,公司连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连续两年入选中华中医药学会儿科分会副理事长。随着科技的不断创新,科技竞争力不断转化为市场竞争力,逐步奠定了公司在儿童呼吸系统疾病治疗领域的主导地位。

(四)营销网络的优势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基本覆盖中国主要省市的营销网络体系。目前,公司根据不同的市场终端设置了OTC事业部、新飞乐事业部、医疗机构事业部、渠道控制事业部、葫芦坝事业部、特区事业部、益臻园事业部等七大事业部。目前,产品已覆盖城市、乡镇、农村2000多个销售终端,3500多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9600多个,诊所、卫生所和服务站20多万个,连锁药店654.38+0.5万多家,形成了覆盖等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个体诊所、零售连锁和单体药店的完整销售团队和服务体系。公司与国药控股大药房有限公司、大参林(603233)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益丰大药房有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一心堂(002727)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药房连锁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机制,通过知名连锁企业实现了全国市场的深度覆盖。

公司立足基层市场,大力发展第三终端市场。通过与中华中医药学会儿科分会、中国医学教育协会等知名行业协会合作,成立葫芦娃管理商学院,全面教育培训基层医务人员、公司经销商、合作零售终端店员,提升基层医生和零售药店安全规范用药水平,建立覆盖重点市级医院、主流OTC零售连锁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全方位营销网络。强大的销售网络和营销体系保证了公司及时响应市场需求,保证了公司后续产品能够快速投放市场。

(五)品牌优势

品牌优势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在严把质量关的同时,把品牌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工作中。从2015开始,公司启动品牌战略,以打造中国民族医药世界品牌为目标,以“健康中国宝宝”为企业使命,努力打造中国儿童健康卫士的品牌形象。在品牌建设方面,公司坚持走专业化推广之路,携手国内主流媒体,通过形象定位,打造“葫芦娃”、“葫芦娃爸爸”、“葫芦娃妈妈”三大系列品牌,与公司现有的儿科医学、成人医学、妇科医学发展战略紧密结合。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在儿科药学领域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现已成为中国中医药学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医药物资学会副会长单位、中华中医药学会儿科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中医药学会儿童保健与中西医结合药物研究委员会副会长单位。2016、2017年,公司的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肠炎宁胶囊分别入选南方药物经济研究所主办的第28、29届“中国医药-品牌榜”。据中国OTC协会统计,公司在2018年中国OTC品牌榜中排名第24位。2017、2018、2019连续三年入选CCTV-1《大国品牌培育》儿童药品代表品牌,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

通过公司对产品质量的全面把控、品牌影响力的不断提升和产品销售的快速发展,“葫芦娃”品牌在行业和消费者中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是公司参与行业竞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优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