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专利局成立于哪一年?
1980 65438+10月14、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以下简称中国专利局。时任国家科委副主任的吴恒也是中国专利局局长。在业务大楼建成之前,中国专利局经历了一段艰难的创业时期。
扩充:1998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作为国务院主管全国专利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受国务院委托,提出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改方案,负责解释专利法实施细则;参与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依法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对专利权的复审、撤销和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制定全国专利发展规划和战略,明确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地方和部门专利管理机关调解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的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和引导专利许可贸易;参与和指导以知识产权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规划和推动专利法的普及和专利队伍的培养,负责专利代理人的考核和资格确认,审批专利代理机构,指定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管理全国专利文献,向社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指导部门和地方的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工作,加强向社会各领域传播专利信息,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管理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和交流活动,参与和协调知识产权方面的涉外事务。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国专利局(后来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保护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国家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组织机构规划的通知。
第一条中国专利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专利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受国务院委托,提出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改建议,负责解释专利法实施细则;参与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
(二)依法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对专利权的复审、撤销和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三)制定全国专利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制定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经济、科技等领域专利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地方企业、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的专利工作。
(四)研究提出专利确认和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指导和协调地方和部门专利管理机关调解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的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专利侵权和其他专利纠纷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五)制定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和引导专利许可贸易;参与和指导以知识产权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
(六)规划和推动专利法的普及和专利队伍的培养,负责专利代理人的考核和资格认定,审批专利代理机构,指定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七)管理全国专利文献,向社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指导部门和地方的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工作,加强向社会各领域传播专利信息,促进信息产业发展。
(八)管理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参与和协调知识产权方面的涉外事务。
(九)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