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继承需要办理手续吗?
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但它也具有财产权的一些特征,即专利权人有权处分专利权,有权转让、赠与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权。专利权人死亡或者消失后,其法定继承人或者权利继承人有权继承该专利权。专利权的转让意味着权利主体发生了变化。这种变更可以因权利人的自愿转让而发生,如买、卖、换、让,也可以因法定原因而发生,如专利权人死亡或消失。
专利权人为自然人时,该自然人一旦死亡,其专利权将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专利权人为法人的,一旦合并或者解散,其专利权也随之转移给依法享有继承权的法人。
专利法规定,专利主体的变更是一种必备的法律行为。即必须经过法律程序才能履行,必须完成才能生效。
因此,一旦专利权人死亡或者消失,专利权的继承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到专利局办理专利继承或者继承手续。即当专利权人为自然人时,必须提交专利权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能够证明其与专利权人之间合法继承关系的证明,如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夫妻关系证明等。专利权人为法人时,须提交法人解散或合并的证明,或要求继承专利权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等。经专利局审查同意后,专利权人可以办理变更说明书项目的手续,继承或者继承专利权,专利局予以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