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涉及生物材料的专利申请都需要保存吗?它们应该保存在哪里?

下列情形视为公众可以获得,不需要保存:(一)公众可以从国内外商业渠道购买的生物材料,应当在说明书中注明购买渠道,必要时应当提供公众可以在申请日(优先权日,如有)之前购买该生物材料的证据;(ii)已在各国专利局或国际专利组织认可的专利程序保藏机构保藏,并在向中国提交的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如有优先权日)前已在专利公报上公布或授权的生物材料;(三)专利申请中必须使用的生物材料在申请日(有优先权日的,应当在说明书中注明该文献的来源,说明公众获得该生物材料的途径,专利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保证该生物材料自申请日起二十年内公开发表。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的保藏单位是指布达佩斯条约认可的生物材料样品的国际保藏单位,包括位于北京的中国普通微生物中心(CGMCC)和位于武汉的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CCT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