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被撤回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申请已被撤回: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请求实质审查的;
2.已经在外国提出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交检索材料或者审查结果的;
3、经实质审查,不符合要求,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答复意见或修改意见的。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第三十六条
请求实质审查时,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日以前提交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在外国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对其申请进行审查时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答复的,该申请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