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缴纳期限有哪些具体规定?

法律解析:专利年费缴纳时间为根据申请日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缴纳,后续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期满前一个月内未缴费的,专利局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如果到期后一个月内未支付费用,将产生滞纳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