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减免比例是多少?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条规定,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本细则规定的费用有困难的,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减缴或者缓缴。减缴或者缓缴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
(1)专利申请人是个人或者单位的,规定的费用可以减免85%;比如一项发明专利的实质内容审查费,全额2500元,减免85%后只需要375元。
(2)如果专利申请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单位,规定的费用可以减少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