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欠款

法律主观性:

(1)诉讼中讨债的法律技巧:1,及时保全债务人财产。对于有履行债务能力或者虽无履行债务能力但有相当资产的债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在诉讼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及时申请保全债务人财产,防止债务人在判决作出后或者判决作出前转移财产,造成今后法院作出的判决难以执行。《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债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自权利被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可以决定延期。诉讼中不要提债务人已经还钱了。我们很多律师在代理案件的时候经常这样描述案件。债务人欠多少钱,已经还了多少,还欠多少。如果遇到自己的债权纠纷,你就很难证明债务人还钱了。因为在实践中,债务人还款只是债权人给债务人出具相关证明,债权人不会得到债务人还款的任何证据。这将进一步增加主债权的不确定性。(2)非诉讨债的技巧:大家都知道,非诉讨债就是不去法院,直接问债务人。但是,有很多技巧。对于作为企业的债务人来说,首先是人。我们应该考虑直接联系原业务承担者。如果业务承办人已经调离原岗位,可以通过其了解现在的业务承办人。如果不行,那就找业务部门负责人,最后找企业负责人。其次,该事项,经与债务人协商,可以考虑先收回部分债权(对于大额债务的催收),剩余债务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分期分批清偿,并作出书面约定。如果可能的话,尽量让债务人提供担保。最后,如果债务目前确实无法清偿,可以考虑债务人的到期债权或者实物折价来清偿债务。债权人决定通过法律手段向债务人追偿债务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诉讼风险评估。主要从证据是否足以保证案件成功;被告的财产状况,从而保证胜诉后执行能够到位。(2)对债务人财产的调查。立即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3)准备诉讼材料向法院立案。准备诉讼材料向法院立案,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准备原、被告双方的身份材料。(4)(诉讼前)扣押财产。起草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提供债务人财产清单,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等。,在诉讼前或者提起诉讼时提前或者同时查封财产。(5)案件的审理。通过法院审理,获得了成功有效的判决。(6)申请执行。判决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登报等方式,强制债务人还款。(1)诉讼时效。《民法典》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账龄超过两年的应收账款适合诉讼的,必须及时起诉。如果暂时不适合起诉,也要保留诉讼时效中断的书面证据。(二)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担保即信用担保,要求债务人提供我行可接受的相关公司的信用担保,并出具书面保函。提起诉讼,可以将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些债务人提出以实物抵债,但债权人往往不能接受,要么是实物没用,要么是还债的代价太高。但我们可以采取抵押或质押的形式。用不动产担保的叫抵押;用动产或权利担保称为质押。抵押(质押)不等同于还债。设定抵押(质押)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抵押物上一旦设定抵押(质押),抵押物的所有权人不能随意处分,限制了抵押物的流通。日后一旦提起诉讼,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查封、拍卖或变卖抵(质)押财产,获得优先受偿。即使债务人破产,接受抵押(质押)担保的债权人对抵押(质押)物的优先受偿权仍优于其他普通债权人。对一些特定的东西设定抵押(质押),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否则无效。以房产或土地使用权、车辆抵押的,分别在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登记;股权出质应当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以商标、专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分别向商标局、专利局、版权局登记。抵押(质押)因为没有登记而无效,这方面我们吃了不少苦。(3)查清债务人的工商登记,抓住每一个应该承担债务的民事责任主体。(4)查明债务人的资产。我们追钱的同志,一定要有高度的职业敏感度,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把债务人的资产查清楚,调查清楚,以便在诉讼中提交法院查封冻结。上门讨债,要记住债务人的车牌号、办公地址、宿舍号,到车管、国土、房产部门核实债务人车辆、房产的权属、抵押情况,到工商局查询债务人经营的下属企业。在诉讼中,债务人在国外投资的股权也可以被查封、拍卖。我们尽力查阅债务人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固定资产明细账目。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我们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债务人的应收款,也可以在诉讼中向法院申请查封债务人的对外债权,由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向我们清偿债务,法律上称之为代位权。对于债务人的资产,很容易忽略其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版权中的财产权,可以查封拍卖。(五)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我们处理的每一宗追讨个案,无一例外都要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即在法院判决前查封债务人的资产。判决能否顺利执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保全措施的成功与否。做好财产保全措施,也是建立在上述查明债务人资产的基础上。一般来说,判决前查封债务人的资产往往会给债务人造成压力,迫使债务人主动还款或和解,因为如果在执行程序中通过拍卖的方式处置债务人的资产,债务人会遭受更大的损失。此外,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港澳台人员或者外国人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扣留护照、家访等出入境证件。根据我们的司法实践经验,这一招比民事拘留更有效,在执行程序中你不能不还清欠款就出境。(6)善用支付令收回款项。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监督程序。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债权人可以不起诉,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债务人未提出异议且在15日内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支付令的好处是简单快捷,节省诉讼成本。申请支付令只需要100元。

法律客观性: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由被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