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与技术咨询合同的区别
法律解析:(1)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方不仅要向委托方传授技术知识和经验,还要为委托方解决某一具体的技术问题;技术咨询合同的咨询者只为委托方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方案,不具体从事合同中指出的具体科技工作。(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方应当保证委托方完成的工作产品的质量,并对实施结果负责;技术咨询合同是咨询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向委托方提供参考咨询报告和意见,一般不承担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45条一般包括工程名称、标的物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利益的分配方式、验收标准和方法、条款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研究和技术评估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文件,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的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