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交电子专利申请的费用减免?
提交费用减免的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包括:
(1)要求降低成本。减费请求书应当由所有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在减费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申请人的年收入。
(2)相关证明文件。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其经济困难的证明;单位申请的,应当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2.在电子申请客户端提交费用减免请求及相关证明文件的电子扫描件原件(未提交电子扫描件的,视为未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如果申请减费时已经在专利局存了总委托书,可以通过电子申请客户端填写专利代理委托书电子模板,查看相关声明。不需要提交相应的专利代理委托书电子扫描件,但必须同时提交减费证明电子扫描件。
4.专利局收到减费请求后,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减费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扩展数据:
根据专利费减免办法(第2004/2003号法令)。第三十九届)
第六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减费的,应当提交减费请求书,必要时应当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减费请求书应当由所有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条?个人请求减缓专利费用的,应当在减缓费用请求书中如实填写其年收入,必要时应当按照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其经济困难的证明。
单位请求减缓专利费用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第八条?专利局收到减费请求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减费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第十一条?批准专利费用减免请求的决定作出后,专利局发现该决定有错误的,可以自行更正,并将更正结果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电子申请业务通告(一)
国家知识产权局-降低专利费用的措施(第39号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