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有权不同,从属权相同的情况下,可以分别申请发明专利吗?
只要两个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的内容不同,从属权利要求的附加技术特征可以相同。
从属技术方案实质上是由引用的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及其附加技术特征组成的技术方案。因此,这两种应用本质上是不同的技术方案。
分案申请本质上是对不同的发明进行分别保护,使他人无论是只采用一项还是两项都可以选择相应的专利进行侵权诉讼,可以降低技术成果被他人规避的风险。分两份申请,说明我要保护两项重大发明。
两项从属申请的附加技术特征相同,可能是这种从属所代表的发明不如两项专有权利的附加技术特征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