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的涉外专利如何办理?有什么要求?
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条件包括:成立时间2年以上,专利代理人10人以上。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代理机构名称;(二)有合伙协议或者章程;(三)有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要求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法律依据
《专利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十条合伙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执业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四)有两个以上合伙人;(五)合伙人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具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人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