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税法知识总结

1.问: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收费许可证需要加盖税票吗?

答:印花税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采用正向征税方式。其中,《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的“房产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五项权利和证照,应按规定加盖,未列明的其他权利和证照无需加盖。

2.问:如何区分文化、体育和娱乐?健身房如何缴纳营业税?

答:文化体育行业和娱乐行业有些项目是重叠的。在实践中,我们可以把握这样一个基本原则:任何以观众身份参与听、看、参观某项活动的行为,都属于文化体育行业的纳税范围。个人参加以自娱为主要目的的活动的行为,应当属于娱乐税税目的征税范围。这样看来,健身场所应该属于娱乐行业。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工资和投资人费用的扣除标准能否作为工会经费、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基数?

答: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工资不作为职工工资,所以不能作为工会经费、职工福利基金、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基数。此外,税法规定的出资人扣除费用的标准(一般为每月800元)不能作为工会经费、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基数。

4.发电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销售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在电力上网并出具确认文件的当天;供电企业采取直接收取电费的结算方式向企业单位供电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供电企业采取直接收取电费的结算方式向居民个人供电的,为开具电费缴款凭证的当天;发电与供电企业之间的供电,以抄表确认单出具之日为准。

5.外贸企业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货物。因为他们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购买的商品是免税不退的,但是指定的12商品是免税可退的。

6.目前出口退税率分为六档:17%、13%、11%、8%、6%、5%。

7.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销售收取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的,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不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受委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者双方共有的,不征收增值税。(新)

8.甲寄售店销售寄售品,乙典当行销售死货,丙主管部门批准的免税店零售免税品。对于上述三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将按照4%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按黄金经营单位的税收征免税规则测算税收征免税。

9.生产企业出口外购产品,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

a、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和性能相同。

B.使用本企业的注册商标或外商为本企业提供的商标。

C.向企业出口资产产品的外国投资者。

10,2006年教材新增内容。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注销或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转出进项税,其剩余抵税额不予退还。

11.在其他县市销售货物的固定业户,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境外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否则,应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2、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

买方和卖方之间有真实的交易。

b .卖方使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

c .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卖方名称、印章、数量、金额、税额等所有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

d没有证据证明买方知道卖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

13.增值税纳税人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所收取的与货物销售量直接相关的一次性费用,应当缴纳增值税;凡与货物销售量没有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

14.对于这类不达标的一般纳税人,有条件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前提是未发生下列情形: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偷、骗、抗税的;(二)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申报纳税或者连续六个月申报纳税异常的;(三)未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的。

15.出口货物增值税零税率是指总体税负为零,不仅免除了出口货物的增值税,而且在出口前退还了货物所含的增值税。

16、06新增内容:委托纳税人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不征收增值税。

17.根据《关于处理善意取得虚开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买方善意取得虚开专用发票后,又从卖方取得合法有效的手工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取得卖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卖方虚开专用发票进行查处的证明。此专用发票允许作为抵扣进项税或出口退税的凭证。

18.除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本单位金融租赁业务外,其他单位均从事金融租赁业务。租赁货物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征收增值税;租赁货物的所有权不转移给承租人的,不征收增值税。

19,消费税为一次性税种,其纳税环节仅为应税消费品生产或进口或委托加工时,未来流通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但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环节改为零售环节(批发环节不交)。

20.根据现行消费税制度,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其中,卷烟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即其计税价格低于市场零售价的35%。

21,果啤应按啤酒税目征收消费税;香粉属于化妆品税,痱子粉和爽身粉不属于消费税,香皂不属于消费税。

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及有关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有形动产的利息收入和租金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23.教材P267第(二)条第二款“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作为投资者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可以理解为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不包括(或应扣除)股权持有期间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其余部分视为股权转让收益。但实际股权转让时(不满足限定条件),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作为股权转让所得征税。

24.总结:a .注册资本的贷款利息不得从内资或外资中扣除;

b、企业对外投资贷款利息,内资可以扣除,外资不得扣除。

25.为什么缴纳的所得税不能全部税前扣除?所得税不是税前扣除。税前扣除的税金是指包含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的税金和包含在管理费用中的税金,不包括所得税。

26.一般情况下,营业税是全额征税的,只能扣除那些可以差额征税的项目。只有出售“购买”的房地产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才能按差额征税。如果自己建造的房产出售,没有差价税。

27.纳税人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如需变更总机构在总机构所在地征税,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28.啤酒消费税实行定额征收,税额=220×5=1100元;增值税实行定额征收,团费包含消费税。增值税= [20万×(1+10%)+100]×17% = 37587(元)。在计算卷烟、粮食酒、薯类酒的计税价格时,不加定额消费税。(进口卷烟的组成计税价值是实行定额消费税。)

29、a、复合应税消费品(进口卷烟除外),在采用小组价格计算消费税时,小组价格包含从价消费税,但不包含从量税。

B.对实行从量税的消费品,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将从量税计入组价。

30.教材第361页错误。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目前16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只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和租赁承包经营所得。

31.对特种车辆轮胎(如救护车专用轮胎)征收消费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免征消费税,但汽车通用轮胎征收消费税;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32.“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向购买者收取的,是应税销售额的组成部分。

33.回购的卷烟转卖不缴纳消费税是有条件的。条件一:回购企业向合营企业提供加工卷烟的品牌,税务机关公布的消费税为应税价值,合营企业已按公布价格申报纳税;条件二:销售回购卷烟和自产卷烟的收入应分别核算,否则回购卷烟仍征收消费税。

34.委托加工回收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未代扣代缴消费税的,委托方按照委托加工缴纳消费税,计税价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不应视为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35.纳税人到其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其他县(市)代销自产的应税消费品,销售后返回纳税人核算地或者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36.内外资企业均可扣除非正常损失(但扣除净损失,即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净损失)。

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及有关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有形动产的利息收入和租金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38.做题时切记:委托加工回收的消费品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酒和酒精不得在前面环节缴纳的消费税中抵扣。

39.通常,当所有权给出销售价格时,没有必要考虑其批准价格,除非所有权给出市场零售价格,此时可以计算批准的应税价值。核定价格=零售价/(1+35%)。

40.个人交换自有住宅房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41.目前买卖股票暂免个人所得税,而持有股票期间获得的股息红利减半征收。转让的收益和持有期间获得的收益是不一样的。

42.自2001、1、1起,以下货物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一)利用采煤产生的废弃物油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

②在原材料中掺入不少于30%的废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3)城市固体废物发电。

④生产原料中掺入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燃煤锅炉底渣(不含高炉渣)等废渣生产的水泥。

43.自2001 1 1之日起,以下货物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

①煤矸石、煤泥、油页岩和风力发电产生的电力。

②一些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44、黄金生产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含标准金)和金矿石(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进口黄金(包括标准金)和金矿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金,无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实物交割的,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金的纳税人,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45.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的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具有统一刊号(CN)和国际标准书号(ISBN)的图书、保值、杂志,按货物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税率为13%。

印刷企业不自行购买纸张,只提供印刷服务的,应按17%征收增值税。※.(注意今年考点会涉及)

46.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47.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适用13%的低税率。

(一)粮食、食用植物油和鲜奶;

(2)供暖、空调、热水;居民用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沼气、煤制品;

(三)图书、报纸、杂志;

(四)饲料、化肥、农药、农业机械(不含农业机械配件)、农用薄膜;

此外,根据国务院决定,农产品、金属矿开采品、非金属矿开采品增值税税率也为13%。

48、利润返还是作为额外成本,征收销项税;销售回扣是进项税和购买成本。

49、在货物托运过程中,在收到托运清单之前,已经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其纳税义务发生在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和货款的,视为销售实现,征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在代销商品发出180天的当天;(今年教材的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