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专利法实施细则中“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条:“专利法第五条所称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不包括国家法律实际禁止的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应理解为发明创造的目的是中国法律明令禁止的或与之相违背的。因为赌博、吸毒、伪造公章是我国刑法所禁止的,与赌博专用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人员用具、伪造国家货币、票据、公文、证件、印章、文物的设备有关的发明创造,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不能授予专利权。但是,如果发明创造的目的不违反国家法律,但如果不按正常方式应用可能导致违反国家法律的后果,则不能因为滥用发明创造会违反国家法律而拒绝授予专利权。例如,用于治疗疾病的麻醉品、镇静剂和兴奋剂,以及用于娱乐的游戏机和棋盘。总之,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或损害公众利益的发明不授予专利权,是为了防止可能扰乱社会、导致犯罪或造成其他不稳定的因素,也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