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和代理律师有什么区别?

律师辩护是律师代理的一个特殊子类。律师在接受被告人或被告人家属委托担任辩护人时,可以行使独立的辩护权,即使律师发表的辩护意见是片面的,也是一种法律行为。在一般的代理活动中,律师需要充分尊重委托人的意愿,主要以自己的专业技能服务于委托人的目标。

一、律师辩护和代理的区别?

辩护是一种特殊的律师代理项目,律师代理一般指律师的工作方式。

(a)律师作为辩护人,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为被告辩护。

辩护人是指受被追诉人委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的单位,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属、朋友。但只能指定律师辩护。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不隶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隶属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律师作为代理人

律师作为代理人,业务范围广,可以代为进行诉前调查、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自诉案件;可以代理申请上市、申请专利、申请商标等非诉讼案件;可以代为起草律师函等法律文件。律师还可以代理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等。

二、辩护人的特点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特殊维护者。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相同的辩护职能,这种诉讼职能独立于指控职能和审判职能。辩护人具有独立诉讼参与人的地位,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辩护,独立履行职责,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检察官意见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的影响;既不能做“第二公诉人”,也不能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代言人。

出庭公诉的辩护人和公诉人应当具有平等的诉讼地位。都服从法院法官的指挥,依法履行各自的诉讼职能,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辩护人在承担辩护职能时,只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他的法律义务是忠实于案件的真相,尊重客观证据,坚持真理。他既不能主观臆想猜测,也不能歪曲事实,从而有效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三、常年个人法律顾问业务类别

1.解答有关私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房屋买卖等。

2.起草、修改和审查涉及私人事务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

3.接受私人委托进行陈述、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

4.协助办理私有财产(房屋、股权等)的过户、质押手续。);

5.协助监管私有财产;代为办理公证;

6、调查工商信息和其他合法材料;

7.协助用人单位与相关单位和个人就涉及其个人权益的法律事务进行协商;

8.接受私人当事人委托的其他法律服务,委托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仲裁、劳动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活动。

律师的工作不仅包括接受委托,还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做证人、回答问题等等。律师也有资格接受法院的委托,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有权接受公安机关的委托,为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