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惠金融贷款政策

支持措施:

1.小微贷款。一年期(含)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单户融资额度不超过654.38+00万元,利率不超过LPR+654.38+000个基点;贷款本金的80%由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实行“即期担保”。

2.苏克贷款。一年以内(含)的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低于2000万元(含)的,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个基点;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5000万元(含)的,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LPR+80个基点;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4亿元(含)之间的,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LPR+100个基点。

3.起诉信用卡。以一年(含)以内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单户融资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以信用投资的“苏信用”,利率不高于+100个基点;对于附加抵押和担保措施,利率不高于LPR+50个基点。

4.环保贷款。单笔贷款期限为两年,展期不满一年的;单个项目贷款在654.38+0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个基点;654.38元+00万元至3000万元(含)的贷款利率不得超过LPR+40个基点。

5.人才贷款。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以信用投放的“人才贷款”,利率不高于LPR+80个基点;对于追加抵押、担保和保证措施,利率不得高于LPR+50个基点。

6.苏志贷款。在三年(含)以内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下,单户贷款最高额度3000万元,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80个基点。“苏志贷”是指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质押。由企业提供,且知识产权质押担保的金额占贷款金额的比例(以下简称质押比例)不低于50%。

7.科技创新企业贷款贴息。给予贷款年贴息1%,贴息期限最长两年,最长不超过贷款期限。贷款必须是首次贷款(申请贷款的企业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贷款记录)。发布日期不得晚于65438+2025年2月。

申请人:

1.小微贷款。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的符合国家分类标准的小微企业。

2.苏克贷款。“速客贷”候选企业库中符合国家分类标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起诉信用卡。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从事工业和信息产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分类标准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4.环保贷款。符合环境贷款支持范围的“环境贷款”项目库中的企业。

5.人才贷款。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培训期间,由县(市、区)级以上人才办牵头或参与实施人才计划,江苏省扶持范围内人才创办或牵头的企业,即人才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持有20%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参与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或技术研发。

6.苏志贷款。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在中国有效,并符合国家分类标准。

7.科技创新企业贷款贴息。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龙头企业、“专精创新型”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