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就业率很低。

知识产权就业率低的原因如下:

知识产权行业前景广阔,但目前大学开设的知识产权专业并不看好,也不好找工作。知识产权就业机会相对较少,主要集中在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部门、专利代理机构、科技部门等。

行业对工作经验和实践能力要求也很高。不同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一,就业机会相对较少。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物体是非物质的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非物质作品、发明和商誉等。它是非物质的,必须存在于一定的物质载体上。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物质载体所承载或体现的无形成果。

这意味着获得物质载体并不意味着享有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其次,转让物质载体的所有权并不意味着同时转让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最后,侵犯物质载体的所有权并不意味着同时侵犯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

2.特定排他性

排他性,又称独占性,是指未经知识产权权利人许可或者法律特别规定,他人不得实施受知识产权专有权控制的行为,否则构成侵权。知识产权的排他性与物权的排他性有许多不同之处。

(1)排他性的来源不同。由于作品、发明创造等无形物不能像物一样被占有,人们很难自然而然地形成知识产权的使用应由创作者或创造者独占的观念。相反,知识产权的排他性来自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侵犯独占性的形式不同,保护独占性的方法也不同。侵犯财产权的独占性一般表现为盗窃、抢夺、毁坏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物,而侵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一般与承载智力成果的物质载体无关,表现为未经知识产权权利人许可或者缺乏专门的法律规定,擅自实施对知识产权独占权的控制的行为。

(3)对排他性的限制不同。知识产权比财产权受到更多的限制。比如著作权法规定了“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这些都构成了对著作权排他性的限制。此外,还有时效性和地域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