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申请了专利,恰好有人开发了类似这个专利的产品,但是没有抄袭。这个人是不是把它制作成一种入侵?
专利法规定了合理使用。
专利权的合理使用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3条第1款的规定,在法定情况下,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而使用专利技术,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所谓“法定情形”包括:
2.第一用户的制造和使用。即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制造出相同的产品,使用过相同的方法,或者已经为其制造和使用做了必要的准备,仅在原范围内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