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第二年年费缴纳时间
法律主观性:
专利年费的缴纳期限为: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义务人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缴纳年费,并同时缴纳滞纳金。超过一个月的,按当年全额年费加5%计算。六个月内仍未缴纳的,专利终止。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书面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