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官督商办”和“官商合办”两种模式有什么区别?
洋务运动初期,洋务派想搞现代军工企业,一开始都是朝廷自己正式办的。但逐渐遇到了原料、燃料、运输、管理等方面的困难。,并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建立民用工业。
但是,摊子大,法院没钱。大家都知道搞民用工业企业是可以赚钱的,但是传统社会坚决禁止私人商人去碰这些内容。即使是帝国商人也只能做贸易,而这些是坚决不能碰的。
然后朝廷官员有权做,但是没钱;民间商人有钱,但无权从事。这是可以混合的。就这样吗?官督商办?的本质。
不是字面意思?商人负责管理,朝廷负责监督管理?。而是商人只负责出资,朝廷委派官员管理。洋务派早期创办的民企大多采用这种形式。
李鸿章的招商局、开平矿务局、天津电报局、上海机织布局都是这样起来的。
可以说,这类企业不仅利用了垄断,还利用了官方保护。依靠官方保护,企业享有免税、减税、贷款、利息递延、专利等特权和优惠。比如中海招商局自成立以来,就享有从上海到天津的水路货物运输权,天津进口税免征20%。上海机织铺出的产品在上海销售不用交任何税,在内地经销的免抽厘金,等等。所以这样的企业应该会赚很多钱。
但是,作为投资主体,民间资本商人是赚不到钱的,甚至是亏损的。很奇怪的一件事,赚了钱也赚不到钱,就再也没有民营商人愿意往里面投钱了。
其实这主要是因为在政府监管的商业企业中,管理权掌握在清政府派出的官僚手中,如总经理、会议经理、副经理、转运经理等。这些人不懂技术业务,只知道贪污挥霍,把企业变成了官僚衙门。
而商人呢?虽然成了股东,但也是对得起路人。?没有权利过问企业的经营情况。私商给了钱,却连管理权都没有。他们分一杯羹,没有办法赚钱。
现在很多企业、公司的管理团队都要求股东不要插手经营,但至少人家分红了就能得到结果。如果他们不能拿出业绩,股东可以让他们滚蛋。但是在洋务运动期间呢?官督商办?在这些企业里,给了钱的股东连发言权都没有。这不是冤大头吗?
所以,没有资本注入,企业必然面临风险。然后就出现了?政商合作?既然是官商合办,就意味着朝廷退了一步,私商(股东)的权益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就是大家坐下来谈,派代表,订立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盈余分配办法,各自按股份认购比例出资,派代表参加企业工作。
这样,至少从表面上看,朝廷和企业中的私商的权力是平等的,即使不完全平等,至少也必然会有一些权力的滥用,大家都可以在一些平等的规则内做事。
但结果却令人惊讶。不管你认为规则是什么,实际上管理权力还是掌握在官方任命者手中,商业股代表处于无能为力的地位。所以这个合同签不签都没有任何意义。一切还是和我侄子打灯笼一样。
所以李鸿章做洋务,积累了那么多东西?为什么清代又出现了四川?护路运动??实质上清廷只知道要钱,当初就答应了?官方监管,民间操作?然后呢。官民合作?都盯着对方的钱袋子,根本不关注游戏规则,也不关注私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