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短视频侵权该付多少钱?

短视频侵权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具体解释如下:

1.造成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赔偿;

2、如果没有办法计算,那么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万以下的补偿。

不侵权处理视频的具体操作如下:

1,剪辑视频的开头不能与原视频相同;

2.时间剪辑不能与原始视频相同;

3.拼接后的视频中的亮点变成了视频,没用的部分也可以剪掉;

4.给食物加上片头片尾,一般控制在5秒左右;

5.改变视频帧数,即使其他不变,但帧数不同。

综上所述,非营利性的视频搬运行为一般不构成侵权,即使侵权,赔偿金额也非常有限。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的侵权,是知识侵权的一种形式。网络侵权与传统侵权本质上是一样的,即行为人因其对侵犯财产、人身权有过错,根据法律特别规定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

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执行的专利侵权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未按照前款规定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和专利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第七十一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应当参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于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专利许可费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种类、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为3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尽力提供证据且与侵权行为有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持有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有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