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专门新办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吉林省《专业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2021-2025)》提出,到2025年底,培育1000家省级“专业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完成培育国家级专业化创新型“小巨人”企业任务。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支持“特色创新型”企业加快发展。实施“专精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努力培育年营业收入10万元以上、年研发支出不低于1.5%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对全省重点产业具有较强的连锁效应。“十四五”期间,共安排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65438+亿元,对认定的省级以上“专精创新型”中小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和奖励,到2025年底培育65438+万家省级“专精创新型”中小企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特色创新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底,全省力争全国制造业企业10家,全国特色创新型小巨人企业100家,培育省级特色创新型中小企业158家。到2025年底,全省在“新三板”上市的“专业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力争达到20家,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专业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力争达到1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