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版)

一是落后的生产技术和设备

(1)农业和林业

1、湿法纤维板生产工艺

2、滴松香生产工艺

3、农村传统老灶炕

4.以木材和切根为主要原料生产活性炭及氯化锌法活性炭生产工艺。

5、超过生态承载力的旅游活动和药材等林产品的采集。

6、严重缺水地区建设灌溉造纸原料林基地。

7、种植前溴甲烷土壤熏蒸流程

(2)煤

1、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国有煤矿采矿登记确认的范围)

2、单井类型小于3万吨/年的矿井。

3、没有减硫措施,且没有达标排放用户的高硫煤(含硫量高于3%)生产矿井。

4、不能用原地高灰煤(灰分高于40%)生产的矿井。

5、6AM、φM-2.5、PA-3煤浮选机

6、PB2、PB3、PB4矿用隔爆型高压开关

7.PG-27真空过滤器

8.X-1箱式压滤机

9.ZYZ和ZY3液压支架

10,木支架

11,不能实现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的选煤工艺,不能实现粉尘达标排放的干法选煤设备。

(3)电力

1.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65438+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2、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常规小火电机组

3.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和发电机组(5万千瓦及以下)

4.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设计寿命末期单机容量小于20万千瓦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4)石油化工和化学工业

1、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蒸馏装置(2013除青海格尔木、新疆泽普外)、废橡胶塑料土法精制工艺、焦油间歇法生产沥青。

2.65438+10万吨/年以下的亚硫酸盐法硫酸生产和硫磺法硫酸生产(边远地区除外),平炉氧化高锰酸钾、隔膜烧碱(2015)生产装置,硫化钠平炉和大锅蒸发生产工艺,硅酸钠(硅酸钠)芒硝生产工艺。

3.不符合准入要求的单套5000吨/年以下黄磷生产装置,包括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装置(2013),普通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3000吨/年以下单线生产装置,65438+10万吨/年以下氯酸钠生产装置。单炉容量小于65438。高汞催化剂(氯化汞含量在6.5%以上),使用高汞催化剂的乙炔法PVC生产装置,钠氨法和氰化物熔融氰化钠生产工艺。

4.单线产能654.38+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三氯化磷、饲料磷酸氢钙、氢氟酸、湿法氟化铝、开晶氟化物生产设备。

5.单线产能小于3000吨/年氰化钠(100%氰化钠)、1万吨/年氢氧化钾、1.5万吨/年普通级白炭黑、2万吨/年普通级碳酸钙、1万吨/年普通级无水硫酸钠(盐业)

6.半水煤气氨液相脱硫、天然气常压间歇转化法合成氨、一氧化碳常压变及全中温变换(高变)工艺、不配套硫磺回收装置的湿法脱硫工艺、不配套建设吹风气余热回收及气化渣综合利用装置的固定层间歇煤气化装置。

7.百草枯钠的生产工艺、敌百虫和敌敌畏的碱法生产工艺、小包装(1 kg及以下)农药产品手工包装(灌装)技术及设备、雷蒙机生产农药粉剂、以六氯苯为原料生产五氯酚(钠)等。

8.用火直接加热的涂料用树脂制备氯化橡胶的生产工艺、四氯化碳溶剂法、1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产物)生产装置、盐酸酸水解皂素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皂素生产装置、铁粉还原工艺(4,4-二氨基二苯乙烯二磺酸[DSD酸]、2-氨基-4-甲基)。

90.斜交轮胎50万片/年及以下,以天然棉线帘布为骨架的轮胎,干法造粒炭黑654.38+0.5万吨/年及以下(特种炭黑和半补强炭黑除外),天然乳胶避孕套3亿片/年及以下,橡胶硫化促进剂N-氧双(654.38+0,2-乙烯)-2-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