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变法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影响?

中国的戊戌变法和1861年俄国的农奴制改革、1868年日本的明治维新一样,都属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范畴。由于日俄自上而下改革的成功,资本主义发展迅速;然而,同样类型的戊戌变法却在封建顽固派和帝国主义的联合绞杀下夭折了。这场试图把中国改造成资本主义社会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就其历史作用而言,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思想上,对中国社会产生了进步的和积极的影响,尽管它也有许多因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而产生的弱点。在中国近代史上,它开创了民族资产阶级成为政治舞台主角的新时期,其功绩不可低估。

然而,长期以来,史学界的大多数同志都把戊戌变法视为资产阶级政治改良运动,是阻止和抵制人民革命的手段。虽然在历史上起到了进步的作用,但本质上还是反动的。在这方面,我不敢苟同。下面说一些粗浅的看法,与同志们共同探讨。

一个

中国在1895年甲午战争中的惨败,宣告了洋务运动“自强新政”的彻底破产。随着《马关条约》的签订,帝国主义国家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中国面临着日益加深的民族危机。中国人民发出了救国图存的强烈呼声。但是谁会走“地图存储”的路线呢?只羡慕西方船和炮的洋务派,已经被证明救不了中国于危难。历史的任务只能落在资产阶级改良派身上。甲午战争后,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达到了第一个高潮。从1895年到1899年的四年间,商业厂矿的数量超过了过去二十年的总数,资本总额超过了官办或政府监管的商业企业,取得了主要地位。(和胡《辛亥革命史稿》,第一卷,第32页。但是,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仍然受到腐朽的封建上层建筑和帝国主义侵略的压迫。随着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不断壮大,打破双重束缚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严峻的形势迫使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认识到,他们必须找到新的出路,以寻求祖国的独立和繁荣。“要救国,只有改革。要改革,只有向外国学习。”(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文选》合订本,第1359页)于是他们发出“仿太西”,实行“共变”(康有为:《以诏书统筹全局》,载《中国近代史资料丛书:戊戌变法》第二卷,第65438+页)。神州之声国光出版社(1953版)。他们从“不变则亡,变无不强”(康有为:《以圣旨统筹全局》,刊于《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二卷,第197页。神州国光出版社(1953版)要求从根本上改造,把封建的中国变成独立的资本主义国家。1895年,康有为等人在公共汽车上写了一封信。虽然未能阻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的签订,但在中国人民中激起了更大规模的爱国热潮,资产阶级变法维新的爱国思想得到广泛传播。改革派四处奔走呐喊,发表演说,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同情和支持。在这种氛围下,康有为等维新派领袖纷纷提出各种方案,实施全面变革。他们通过请愿、创办报纸、组织社团,极力主张“地可通,国可蒸,势可压,势不可免。”变也变,不变也变”(《梁启超:论不变律之害》,《戊戌变法》第三卷,第18页),试图使光绪皇帝等封建统治阶级上层人物认清大势,支持变法维新。

1898年1月,在推荐康有为的呼声日益高涨之际,光绪下令康有为出变法建议,并提交了日本明治变法和俄国彼得变法的记录。29日,康有为以圣旨公布《统筹全局,整体折叠》(即《上清帝六书》),为维新派要求变法的政纲。从维新派的众多书信和宣传材料中,我们可以把他们具体的变法维新思想概括如下:

政治上提出“学尧舜,采东洋之力,立宪法,立大国民议会,实行普通政治与人民分权制。”(康有为:《请确认建国制宪会议》,戊戌变法第二卷,第237页)这是为了废除严重阻碍中国社会发展的封建专制制度,建立西方式的君主立宪制。

鉴于“大臣们都是老派人物,中共中央办公厅同时又很忙,难免要请他们议政治,与人为善”(康有为:《要感谢上帝,协调大局》,《戊戌变法》第二卷,第216页),维新派对政治机构提出了新的设想。要研究“宪法如何定,章程如何定,……是否宜改,是否宜认,是否宜删,是否宜改”,任何制度和法律,都必须经过制度局的商议,才能“拟行实施”。(以上均见康有为《尊天恩,统筹全局打折》,戊戌变法第二卷,第216页)实际上相当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宪会议,含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的性质。同时,在制度局之下,还有法律、教育、学校、农业、工业、商业、铁路、邮政、矿山、俱乐部、陆军和海军等12个分局,“执行新法”。从职能上看,这十二个分支机构大致相当于资产阶级国家的中央部委。此外,根据省、省、县三级地方官僚“年老体衰,旧制度令人望而生畏,以新政为重点举行是必然的”的情况,提出“各省应设立民政局,明智地选择通才监督其事务...而制度应与总督平起平坐”,“各县应设民政分局,监督并派员与地方君子共事。(康有为:《戊戌变法》第二卷第202页)他们还建议仿效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制,制定民事法规,允许士人自由读书,自由信教,自由办报,组织翻译外国新书,奖励新书,并在十二局中设立负责各种集会结社活动的行局,以供法律保护。(康有为:《以圣旨统筹》,戊戌变法第二卷,第201页)

面对日益猖獗的帝国主义军事侵略,改良派主张忠诚反对。“百战虽败,沿海被侵蚀”,我们绝不会为了和平而割地。(康有为:《上清帝二书·戊戌变法》第二卷第137页)他们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建议,如迁都大陆、削减绿营、解散旗兵、办武备学堂、编新陆海军等。(康有为:以圣旨统筹全局,戊戌变法。

经济上,“以商立国”与“惠商”(康有为:《上清帝》第二册,戊戌变法第二卷,第145页)(康有为:请废止厘金片,戊戌变法第二卷,第236页)维新派提出:减少商品出口税,发展对外贸易;(康有为:请废除厘金片,《戊戌变法》卷二,第265页)废除“贫雇农之源”和“损富商之资”的厘金制度;(康有为:《请废除厘金片》,《戊戌变法》卷二,第266页)“援他国例,增加洋货进口税”,实行保护关税政策。(谭嗣同:鲍贝郑源,《谭嗣同全集》,第118页,三联书店,1954版)同时要求取消对民间设厂的严格禁令,实行“为民所为,为民所保”(康有为:《戊戌变法上清帝二书》)

“建立商学、商报、商会,模仿日本礼泉作坊、农校,强调工匠精神。”(康有为:《商鞅论折》,《戊戌变法》卷二,第249页)奖励科学技术发明,大力推广机器生产,积极发展现代交通和工矿业,努力把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康有为:《戊戌变法》第二卷第227页《请折革新奖》)

“各省、州、县办农学堂,公费拨官田,使士绅、农民有压力,出版农报,广见闻,开农会,比物”,(康有为:《请开农学堂》,《戊戌变法》卷二,250页)翻译外国农业著作,普及农业知识。借助国家(即所谓“农业人力奇缺,国家助之”(《康有为:上清帝二书》戊戌变法第二卷第144页)),主张采用当时西方先进的农业科学,用机器和先进的工具装备农业。

为了把农业纳入商品经济的轨道,鼓励种植棉花、甘蔗、葡萄等经济作物,发展丝绸茶业和为对外贸易服务的畜牧业,使农业为民族工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原料和资金,逐步走上资本主义农业的道路。(康有为:《商务折陈篇》,《戊戌变法》第二卷,第248—247页)

在文化教育方面,维新派提出了“废八股兴学”、“远德而采日定学制”的主张:乡村小学、县立中学、省立和中央大学;设置天文、地理、采矿、医学、法律、光学、化学、电学、机械、军械驾驶等各种专门学校,学习西方科学文化知识;(康有为:请折价开办学校,《戊戌变法》第二卷,第218—219页)主张普及教育,“凡七岁以上者入学”;(康有为:请开校折,《戊戌变法》第二卷,第218—219页)派遣留学生出国留学,(康有为:请译日本书《戊戌变法》第二卷,第224页)培养学生真正理解。

这些方案表明,中国的新兴资产阶级试图效仿日本明治维新,通过天皇权威实施自上而下的全面改革。他们设想的社会无疑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主导的资本主义社会。

以救亡图存、变法图强的巨大声势,在维新派的主持下,终于开始了打着皇帝旗号的“百日维新”。从1898年6月11日光绪皇帝颁布诏书《国正》决定变法,到1898年9月21日,维新派通过皇帝发布了一系列变法诏书。从这些书信中可以看出,变法运动是资产阶级改良派为实现上述“救国计划”以挽救民族危机而进行的政治运动。为了节省空间,这里只列出了几个要点:

在北京设立农工商总局,在各省设立类似机构,奖励工商业,促进各种产业。任何能使用西方方法开垦土地、建立工厂和出版书籍的人都会受到鼓励甚至奖励。他还主张建立农民协会和商会,以发展农学和保护商业。

北京的路矿总局和其他粤汉线、沪宁线也要加快建立。

各地都设立了邮局,原来的邮局都取消了。

那些真正有助于发展生产的新著作、新法律、新发明,应当给予奖励、推广或授予专利。

砍绿营,炼军队。军队会换成洋枪洋炮演习。下令湖南巡抚组织制造第二枪弹厂。

地方长官奉命拨款给福州造船厂,以建造一艘军舰和建立一支新的海军。下令增加海军军官学校的学生人数,购置训练艇,培养海军人才。

鼓励创办报纸,并给予出版自由。《上海时报》改为官方报纸,并在北京设立了报社。

命令康有为翻译西方国家的新闻法规,并使之成为中国的报纸。

鼓励写作说事,允许大臣、工人、学者发表意见供选择。

广设学堂,提倡西学。下令开设史静大学堂,作为各省的榜样。官方书店和翻译书店被并入大学礼堂。全国各地的书院、寺庙,都要改成既学中学又学西学的学校。学校用书由官方书店编辑发行。任何捐建学校的人都应该得到奖励。史静建立了小学堂和军械大学堂,各种专门的医学堂,如上海的茶叶学校、蚕桑学校、翻译学校和海外华人国家的华侨学校,还学习中西语言。

废除八股文,改革科举制度,改变谋略理论,开设专门的经济课程,定期举办。会试图改变历史、政治、时事等。,重在实学。

派王侯贝勒出国旅行,命各省督抚派学生去日本留学,学采矿等等。

实际上,这些变法维新的具体措施,是新兴资产阶级控制政权、实行新的社会制度的第一次勇敢尝试,是想“以开拓之势治天下”(《康有为:上清帝》第二册,《戊戌变法》第二卷,第140页)。将维新派的变法思想与已经颁布的措施结合起来看,维新运动是救亡图存的时代产物,具有反对帝国主义、维护民族独立和主权的性质;维新运动以西方先进的资本主义思想为理论武器,反对传统的封建专制观念,具有反对封建主义、要求资产阶级民主自由的性质。维新运动的高潮——“百日维新”,本质上是新兴资产阶级和封建顽固势力的阶级斗争,绝不是“完全不触及封建统治的小改良”。

关键是,戊戌变法与以往其他反帝反封建斗争的一个根本区别是,它是以新兴资产阶级为基础的。虽然这个基础还很薄弱,还不稳定,但它毕竟是新的生产关系的代表,它的最终目的无疑是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代替封建的生产方式。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当一个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就同它们曾经活动于其中的现存的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术语)发生冲突。于是这些关系就从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了生产力的桎梏。这时候,社会革命的时代就来了。”(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84页)显然,“社会革命”是指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形态以适应新生产力发展需要的社会政治运动。它的具体任务和所采取的形式,因具体历史条件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现,但最终都是为了打破旧的生产关系对新的生产力的束缚,建立新的生产关系和相应的上层建筑,从而为新的生产力的发展开辟道路。总之,历史上一种较高的社会形态取代了原来较低的社会形态,属于社会革命。这样,从事一项最终会导致社会形态发生根本质变的事业的资产阶级改革者,无疑属于社会革命的范畴。

为什么不能说戊戌变法是改良主义运动?因为,“一般来说,改良主义就是人们限于主张一种不必消灭旧统治阶级的主要基础的变革,即一种与保存这些基础相适应的变革。”(列宁:《几次辩论》,《列宁选集》第二卷,第479页)戊戌变法正好相反。它所主张的是在生产方式、政治制度等方面实行“总变”(康有为:《尊天恩并协总折》,《戊戌变法》第二卷,第216页)而坚决反对“分支修”,(康有为:《尊天恩并协总折》,《戊戌变法》

有些同志认为,维新派并没有提出推翻清朝的统治,所以他们的目的仍然是维护封建帝制,“为封建统治提出自强的策略,以保永世太平。”(康有为:《戊戌变法》上清帝第二册第二卷第140页)我认为这种说法是片面的。

毋庸讳言,当时中国的新兴资产阶级有很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维新派的代表人物也确实宣称他们的变法是为了清朝的“永安”。但他们心目中的“清朝”是封建帝制的代名词吗?康有为对光绪皇帝说:“和天者乐,乐其变者和天,不乐其姓。”逆天者死,死则不变,逆天者不死。一个姓氏本身不变,一代一代人会变,但是一个姓氏会死。一个姓氏可以时而变,但一个姓氏可以永存。”(《康有为:大彼得在俄国的政治变化考证》,《戊戌变法》第三卷,第1页)这是为了让清朝皇室明白大势所趋,随天气而变。只有“变”,才能获得皇族的“永安”。康有为在《折大清开国会》一书中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政治主张,并说明皇帝虽“神圣”,但“不负责任”;(康有为:《请定开国之折》,《戊戌变法》卷二,第236页)皇帝和人民都受宪法约束。对此,封建顽固派惊呼:“人民有权,天下无权。”“建府废君,违法之事多。”(宾凤阳等:《戊戌变法王毅武总理书》卷二,第638页)“民权论有害无利”,“若主张民权论,愚人必乐,乱人必行,而纪纲不行,则乱乱四起”。(张之洞:《劝和义》,《张文祥全集》第202卷)他们的恐慌和焦虑不无道理。在中国封建社会,皇帝一直是绝对的、至高无上的权威的化身,君主的绝对统治与整个社会的其他方面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改良派开议会、提倡民权、君主立宪的主张,如果实现,将导致整个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全面崩溃,这怎么能说是维护封建帝制呢?

在世界历史上,资产阶级革命建立的政治制度有两种形式:民主制和君主立宪制。它们也是资本主义的上层建筑,与封建政治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具体历史条件和不同的阶级力量,这就决定了不同的国家采取的形式是不同的。戊戌变法时期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客观上还很弱小,主观上认为民主是* * *和“时机未到,其俗未达”(严复:《开朝》《戊戌变法》卷三,第80页)。因此,“君主立宪”的形式只能作为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中现实斗争的目标来选择。为什么非要逼它提出推翻清朝,建立民主共和国的口号?

有些同志仍然认为,改良派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旧的国家机器,只是要求资产阶级的上层政治代表参加政权,所以只是局部的改良。这种说法也值得商榷。

维新派在推行新政时,确实保留了老衙门,并对老官僚进行了妥善安置。这在当时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维新派意识到“现行官制必须改变”,“一旦改变,就应该彻底改变”。但我感觉顽固派“利益满满,难以一路走好”,只能“惟崇新不尊旧”。所以他主张“选贤任能为新政,留冗官迁就旧人”。(康有为:自编年谱,戊戌变法第四卷,第157页)实际上,这是维新派为减轻推行新政可能遇到的阻力而采取的策略。保留老衙门只是为了安置和安抚老官僚;对旧官僚采取“尊位重薪”的政策,是为了使他们“无事可做,无惧失位”(梁启超:《戊戌政变》第一卷,《戊戌变法》第一卷,第251页),使他们不会阻挠新政。对于“造谣中伤,不肯为新政府效力”者,主张“以盘庚剿之刑,采太虚谤之法,罚之分明,罚之无赦,而言几句可平,团结为一。”(康有为:《为谢天恩,协调大局》,《戊戌变法》第二卷,第217页)可见,维新派是不怕碰顽固的旧官僚的。资本主义代替封建主义只是一种剥削制度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的革命。彻底砸烂旧的国家机器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必要的。我们不必要求中国的改革派去做这件事。

值得注意的是,康有为关于开设制局和民政局的建议提出时,“京师震惊,外人震惊,诬蔑。”(康有为:自编年谱,戊戌变法第四卷,第153页)一向糊涂的封建顽固派势力非常警觉地认识到,维新派“人治颠倒”(《费:慈禧传》,戊戌变法)顽固派大臣甚至说“事不过和,(机构局)绝不能开。”(康有为:自编年谱与戊戌变法,第四卷,第153页)他们并没有将其视为“只是局部改良”。

许多同志还提出改良派不触及封建土地制度的问题。这个要具体分析。

首先要指出,是否提出土地问题,并不是判断是否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标准。从最后的结局来看,资产阶级革命的任务当然是解决封建土地所有制问题。但是资产阶级革命往往不是一下子完成的,正如列宁所说,这是一个历史过程。这样,在它所要完成的全部任务中,就必然有它首先要解决的任务,也有第二步、第三步才能解决的任务,这要看当时当地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和主要障碍。比如美国资产阶级革命(独立战争)时期,土地问题没有被提出和解决,因为当时英国对北美殖民地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是那里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障碍。再比如,日本在明治维新后仍然保留着封建土地所有制,在地方税改后的三四十年里,封建土地关系仍然统治着农村(1873-1881)。

同样,在19世纪后期的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障碍也不是封建土地制度。鸦片战争后,洋货开始大量倾销中国市场。到了20世纪90年代,外国商品的进口额几乎比20世纪60年代翻了两番。甲午战争后,洋货进口急剧增加,在1895-1898之间,平均每年4700多万两白银。(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第二卷,第483页,人民出版社,1981版)与此同时,工业投资的大量涌入,使得“华商危亡,外商独占”。(《张之洞:公全集》卷四十五)清政府对民族工商业一直实行厘金税和高额出口税的扼杀政策。比如福建各地出口的茶叶,收了35%的各种厘金和出口税。(《泰晤士报》第一卷第11页)有人感叹:“这明明扼杀了华商的活力,却暗地里促进了外商的销售。”(张之洞:《张文祥全集》第45卷)可见,当时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障碍是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剥削,以及封建主义在中国的超级经济破坏。因此,当时民族资产阶级的首要任务是打破封建上层建筑的束缚,资产阶级利用国家政权的力量保护和促进民族工商业,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戊戌变法没有提出废除封建土地制度,这当然是其不彻底的表现,但不能否认其资产阶级革命的性质。

关于维新派采取自上而下的和平变革路线,有一种观点认为,维新派实际上是用改良来抵制革命的。这一点很难认同。实际上,以孙中山先生为首的革命派早在1894年底就开始活动了。次年2月,成立钟惺会,提出武力推翻清朝,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国家的政治路线。但问题是,当时民族资产阶级中下层的力量极其薄弱。戊戌变法失败前,钟惺在华协会的活动几乎无法开展。“听到革命的话的人都吃饱了,不觉得奇怪,只有协会里的人。”(孙中山:革命的起源,中国近代史资料丛书:辛亥革命,第一卷,第七页)海外也有“回答者寥寥”,“几年渴望义者,不过几百人。”(《孙中山:革命的起源》,《中国近代史丛书:辛亥革命》第一卷第七页)可见,在当时的中国,实行这一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路线是没有现实基础的。此外,在戊戌变法之前,甚至戊戌变法失败之后,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与维新派的关系都是比较融洽的。从1896年到1897年,回族的杨和谢钻台分别与康和何进行了“两党合作的商谈”。1897年冬,孙中山推荐梁启超为华侨商业学校老师,华复兴会其他要员和维新派也“与时俱进,共商时政得失。”(冯子有:《革命轶事史》,《戊戌变法》第四卷,第241页)这也说明当时提高对革命的抵抗力是没有问题的。

当民族资产阶级在迫在眉睫的危机形势下,立即采取积极行动拯救民族,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的时候,维新派选择了和平改良的道路,这应该说是当时条件下唯一可行的战略路线。这可以和日本的明治维新相提并论。起初,日本的改革者试图仅仅依靠旧政权来进行改革。后来他们终于用陈武战争推翻了德川时代,历时一年零五个月,随后从上到下陆续进行各种改革,结果都是成功的。日本维新派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国内封建阵营的分裂是决定性因素。从18世纪开始,一些日本下层武士学习“西化”,形成了一个新的知识分子群体。中上层战士中也出现了改革派,形成了比较强大的政治革新力量。

此外,幕府与强藩的矛盾在日本封建社会历史上从未结束,这也有利于改革派。此外,明治维新的主要骨干,如吉田松阴、高杉信作、西乡隆盛、久保俊一和伊藤博文,都有丰富的政治和军事斗争经验。但中国封建阵营的划分远不如明治维新前的日本。大部分巡抚都是西太后所用的顽固派,后一方牢牢掌握着军政大权。维新派的领袖主要是在野的文人,缺乏政治军事斗争的实践经验。他们与社会力量的联系只是开社团,办报纸等。聚集的人无非是青年学者和开明士绅。他们所指的人,除了发布“诏令”,其实就是“纠结于西方,纠结于顽固的大臣”(康有为:《戊戌变法年谱》第四卷,第148页)。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除了把希望寄托在自上而下的改革上,还能有什么“暴力革命”呢?后来梁启超还说,日本皇族有各种强大诸侯的兵可以依靠,“所以皇族要维持,而仁人志士有一些国书”,而中国的仁人志士“根本没有国书,却被掐死了脖子”。(梁启超:《一个新党绅士到日本政府和社会编辑中国政变》,《戊戌维新》,第二卷,第604-605页)这的确是一个令人痛心的说法。我们看一场历史变革的运动,不仅要看它比后来的人少做了什么,更要看它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能做什么。戊戌变法作为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在政治舞台上夺取政权的第一次尝试,试图以和平改革的方式创造资本主义,在当时是合理的、唯一可行的革命运动。马克思曾把沙皇政府改革农奴制的意图称为“革命的开始”(《马克思致恩格斯(1858 10.0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第347页)恩格斯不止一次地说,181年俄国发生了“资产阶级革命”。(恩格斯:《俄国沙皇政府的外交政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由此也可以看出,“自上而下”的路线不能成为否定其社会革命性质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