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说明书写作中的常见错误
A.没有按照要求的八个部分写作。初学者在没有掌握正确的写作方法之前,很容易把自己原有的专业习惯带入到专利文献的写作中。如果有人通过写论文来写陈述。写论文一般以理论为主,实验装置和产品为辅,重在建立一个理论,而专利说明书是以具体的技术方案为基础,理论阐述可有可无。有些人通过写产品说明书来写专利说明书也是不对的。
B.未完全披露。说明书中对发明和创造性的公开是为了表明申请的内容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局可以根据说明书中给出的内容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因此,说明书中公开的内容应当支持权利要求,否则,不能授予专利权。有些说明书通常会对产品和方法的功能进行说明,但没有披露实质性的技术内容,比如产品的结构、方法的步骤等,这是不允许的,也是不能申请专利的。
C.描述不支持索赔。权利要求中使用的特征的措辞和描述应当与说明书完全一致。一些申请人在撰写说明书时随意对一个特征使用多种措辞,这必然导致说明书不能支持权利要求。
D.本发明的任务和内容不符合单一性原则。申请人往往忽略了“一项发明,一项应用”的原则,很容易将一个科研全过程的成果写成一份申请,这也是常见的错误之一。
E.使用广告语言,不适当地贬低现有技术,毫无根据地夸大自己的发明。另外,不允许写很多与发明无关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