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否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转让其专利权?
可以禁止转让,对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采取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条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转让其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财产权部分)等知识产权。上述权利有登记机关的,还应当向有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不得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必要时,责令被执行人将产权或者使用权证书交人民法院保全。对前款所列财产权利,可以采取拍卖、变卖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