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投资的入账依据是什么?
第一,会计制度根据无形资产取得方式的不同,明确规定了无形资产成本的确定。
1,外购无形资产
根据会计制度,购入的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入账。例如,某企业外包一项专利权,成本为654.38+0.00万元,同时发生相关费用2万元,则外包专利权的成本记为654.38+0.02万元。
2.转化为无形资产
根据会计制度,通过非货币性交易交换的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应当按照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确定。
3.投资者投资无形资产
根据会计制度,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作为投资者确认的价值入账;但是,企业首次发行股票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该无形资产在投资者处的账面价值入账。
无形资产投资和无形资产转让。关于无形资产投资价值的确定,《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第10条规定:“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所有投资者确认的价值入账;但是,企业首次发行股票时接受投资者提供的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在本规定中,用于投资目的的无形资产的价值主要由投资者决定,在某些情况下(首次股票发行),由账面价值决定。这一规定并不要求无形资产的价值必须通过评估来确定。
扩展数据:
无形资产只有在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得到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项目作为无形资产,必须具备其生产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的条件。因为资产最基本的特征是产生的预期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一个项目产生的预期经济利益不能流入企业,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在会计实务中,确定无形资产创造的经济利益是否有可能流入企业,需要对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中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做出合理估计,并应有明确的证据支持。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自创的商誉和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名等。不应被确认为无形资产,因为其成本无法可靠地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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