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能批准收藏吗?

法律分析: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2009〕3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的规定,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因此,律师事务所不能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代理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种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与调解和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回答有关法律的问题,书写诉讼文书和其他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