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包装设计侵权
法律主观性:
包装侵权应包括:1,使用的包装侵犯他人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包装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或外观设计专利权;2.使用的包装上有商标,该商标侵犯了他人拥有的商标专用权。
此外,还可能故意模仿他人知名商品的独特包装,涉嫌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对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2)擅自使用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包括简称等。)和名字(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对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三)擅自使用域名、网站名称、网页等的主要部分。,对他人有一定的影响;(四)其他能够使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