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5 438+02 NPC和CPPCC颁布的新政策有哪些?
1.毫不放松地搞好粮食生产。要保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首先要稳定粮食生产,确保不出现滑坡。要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继续开展稳定粮食生产行动,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扩大紧缺品种生产,努力提高产量和质量。继续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计划,加快提升800个产粮大县(市、区、市)生产能力。继续实施粮食高产科技工程和超级稻新品种选育示范工程。支持优势产区加强棉花、油料、糖料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布局,注重单产,提高效益。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积极扩大规模,选择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县乡大力开展全系统创建。大力支持农业重点季节和重点区域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和生产服务发展,加快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完善重大病虫害防治扶持政策。
2.狠抓“菜篮子”产品供应。抓“菜篮子”,就要建菜园子,管好菜摊。要加快区域布局、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种植养殖,提高“菜篮子”产品整体供应保障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继续建立园艺作物标准园和畜禽示范场,启动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实施国家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优势地区,加强蔬菜基础设施建设。稳定生猪生产发展,支持肉牛肉羊生产大县标准化养殖和原种场建设,启动实施奶业振兴紫花苜蓿发展行动,推进生猪奶牛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制定并实施动物疫病防控第二阶段预案,及时应对重大疫情。开展水产养殖生态环境恢复试点,支持远洋渔船改造,加强渔政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菜篮子”产品生产和流通中的积极作用。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大力推广高效安全化肥、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规范食品和饲料添加剂使用。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充分发挥都市农业的应急保障功能,大中城市要坚持在蔬菜等鲜活食品上保持一定的自给能力。
3.增加农业投入和补贴。继续增加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增加国家固定资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增加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重都有提高。充分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导作用,确保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农业R&D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范围、完善机制的要求,继续加大农业补贴力度,新增补贴向主产区、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提高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水平。落实农业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增加补贴。增加良种补贴。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和范围,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制和管理方式。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粮(油)生产大县奖励资金,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探索完善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制度。研究建立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加快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大对畜牧业、牧区、牧民的支持力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覆盖国家确定的牧区、半牧区县(市、旗)。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财政激励力度,积极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向“三农”。有效整合国家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加强对财政“三农”投入和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管,坚决制止和严厉查处虚报、冒领、截留和挪用等违法行为。
4.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加农村信贷投入,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政策,完善金融机构县域金融服务考核评价办法,引导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农村信贷服务。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定县(市)农村信用社法人地位。发展多元化农村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支持商业银行在中西部地区县域设立村镇银行。有序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信用合作。完善符合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业务特点的差异化监管政策,适当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实施适度宽松的市场准入和灵活的存贷比政策。继续发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增加对县域规模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加大对科技型乡村企业和科技特派员下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业务。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增加农业科技贷款。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开展直接融资,积极发展农业融资租赁业务。扩大农业保险种类和覆盖面,开展保护性农业保费补贴试点,扩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支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鼓励地方开展优势农产品生产保险。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在中央政府支持下,逐步建立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
5.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政策。加快修订完善相关法律,落实现有承包关系土地保持稳定、长期不变的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加快农村地籍调查,2012年基本完成覆盖各类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包括农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颁证,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适当补助工作经费。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制度。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相关规定,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牧区草原承包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定承包关系,2012年基本完成产权明晰、承包到户改革任务,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做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农村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