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对专利客体范围有哪些限制?

第一,保护对象

第二条本法所称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的实用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形状、图案的组合为基础,所作出的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二,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或者利用,并且依靠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三,不受保护的对象

第二十五条下列项目不被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植物种类;

(五)通过原子核变换获得的物质;

(六)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两者结合的设计。

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