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律师费吗?

起诉时不能要求对方支付律师费。

律师费通常由委托人支付。一般来说,谁请律师谁付钱。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合同当事人对律师费标的有约定,或者在商标权、专利权等一些知识产权案件中,如果原告在起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律师费,法院可以判决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此外,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那么在起诉或仲裁时,对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会得到支持。

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以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甚至详细规定律师费的承担方式和标准。在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一定要特别注意明确写明“律师费”。原告起诉时必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支付律师费的证据。但具体支持多少,还要看法官的裁量。根据案件性质,法院通常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而不是全部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的伤残程度,按照被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十八周岁计算;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应当计算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赡养人是指依法应当承担赡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对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进行赔偿。赡养人有几个的,每年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