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的质量评价要素有哪些?
标准质量的评价主要基于以下三个要素:一是标准的适用性。目前,我国许多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适应性差,标准不能满足当前形势的需要。我们国家从去年开始清理标准,很多正在制定过程中的国家标准都停止了,而原来的标准和所有的计划都一一清理,解决标准适应性差的问题。标准的适应性差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包括立项的问题、制定过程的问题、对标准理解的问题和技术上无法克服的问题。二是标准的先进性和合理性。一些标准在性能、方法等方面的滞后影响了标准的适应性,也影响了产品质量和国际贸易。三是规范书写的规范化。不规范的规范书写会让人无所适从。
二,标准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1.标准的消化、验证和测试不足。目前,我国部分标准的技术含量存在问题,影响了标准的质量。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采用国际标准或相关国际文件时,没有分析这些内容是否适用于我国现状;二是没有认真研究所采用的国际文件在该领域是否先进或领先;三是一些个别实验室做的实验,未经通用验证,就被总结为全国通用的测试方法;四是将一些不成熟的科研成果或未经充分验证的实验结果应用到标准中;五是一定范围内的有效经验,未经充分验证就必须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标准制定中有时忽略了对技术内容确立依据的审查。
2.标准制定程序不够标准化。标准制定程序是确保标准质量的最基本要求。标准制定程序包括在什么阶段应该做什么工作和提供什么文件。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对应于WTO和ISO/IEC的阶段划分,如下表所示。
立项阶段包括标准新工作项的制定、标准新工作项的前期工作和新工作项的提出。国家标准GB/T 1.2在立项、标准的可行性、标准的时效性、标准的协调性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建议标准起草人和技术委员会认真理解。征求意见阶段包括送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处理意见,提出标准草案。有些标准涉及多个部门,征求意见时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有些标准涉及法律问题,要咨询相关专家。现在标准的问题越来越复杂,GB/T 1.2标准涉及专利。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我们应该遵循国际惯例。涉及到专利和版权问题,一定要先征求专利权人的意见,征得我的同意。我们必须谨慎处理专利问题,并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这不仅仅是一种形式,它有实质性的内容。在征求意见阶段,要有专利意识,做好工作。审查阶段一般有两种形式:联审和函审。强制性标准、重大标准、差异较大的标准必须进行联合审查。审判有一个思想交锋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同的意见可以得到充分的表达,一些棘手的问题也可以得到处理。对于一些重大标准,影响国计民生的标准必须进行联合审查。不管是什么标准,都要提前把资料发给考官。如果在评审会上把资料交给考官,考官到时候就很难表态了。我们这么多技术委员会,真正在技术委员会上被否决的标准很少,甚至一些很不雅的标准原则会后就改,很难控制标准会改什么。会前早一点把资料给审稿人,让他们有时间仔细阅读资料,尤其是引用的标准多读几遍。引用的标准是否与你的一致,标准的内容是否科学、合理、先进,标准的安排、协调是否合理,这些都需要给审查者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查。在标准审批阶段,最重要的是准备好所有的材料,并将审查会上的意见不折不扣地反映出来,以便对起草的标准进行修改。起草人应无条件服从评审委员会的意见。报批稿必须根据审查结论的要求进行修改。
3.标准承担者对标准化工作不熟悉。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问题?这和起草人有关系。起草者不熟悉,不认真征求意见,不消化吸收反馈信息,甚至隐瞒反馈信息,这是一种极端现象,但绝非罕见。在标准征求意见阶段,要对反馈意见进行总结、分析、吸收和消化。关于异议,起草人是否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有些确实不太合理,但有些不得不慎重考虑,有些个别意见甚至推翻了多数意见,这些都在标准中出现过,所以隐瞒异议对起草人和标准最不利。征求意见的过程就是充分征求意见提高标准水平的过程。如果不能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将来标准实施后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提出反对意见,恰恰说明大家已经充分考虑了这个标准。无论是征求意见还是审查会,提出的不同意见都是对标准起草内容的修改意见,使标准的内容更加完善。不可能说标准各方面都好,肯定有各种意见,在一定基础上达成一致是最好的结果。
4.收到征求意见稿的专家没有认真阅读和审查标准的内容。有的专家未经仔细分析就同意了标准,并将意见退回起草组;参加审查会的专家没有认真审查标准;标准审查人员随便签字同意标准送审,不管标准发布后的效果如何;审查会议召集机构,将提出异议的组织和个人排除在会议之外,这也是标准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
三、如何编制合格的标准
1,标准项目要充分论证。标准的问题不是出现在审查的时候,而是出现在立项的时候。目前很多标准的很多问题在制定的时候没有充分考虑,在审查的时候也来不及考虑。在标准建立之前,需要充分论证是否应该建立这个标准。应充分考虑以下问题:该标准要解决什么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客观条件是否成熟;这些问题涉及到哪些标准,会制定多少标准来解决这个问题,是一个系列的标准还是一个分成几部分的标准;有没有国际参考资料?我国是否有相应的经验;需要多少人力物力;除了起草单位,还有哪些部门会适用;有哪些部门关注这个标准,与这些部门有什么样的利益关系。这些都是需要分析和考虑的问题。我们的标准越透明,我们的信息越公开越好。
2.应该为标准起草配备适当的人员。无论标准起草小组由多少人组成,这些人组合后都应满足以下条件:熟悉技术内容,标准起草人应熟悉技术并具有一定的标准化知识,对标准的运行规则有一定的了解;要具备一定的文献检索能力,不仅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各个行业制定的行业规范和标准都不一样,这就要求标准起草者具备相应的检索能力;写文档要有逻辑,要有写标准的能力;必须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标准不只是写在书本上,在工作过程中,要不断地与各方面的人协调,与和我们意见相左的人协调,与相关部门协调;你要能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责任心强,不能要求翻译公司翻译一些国际标准或者其他国家的标准,直接以译文为准。
3、要全面检索相关文献在编写标准前,要全面检索相关文献,找到与本标准相关的文献,仔细分析,找出可被本标准直接引用的内容。具体来说,应搜索以下文件:技术和法律文件、可直接引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关于标准化的书籍等。与标准化相关的书籍和标准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或国外相关行业和协会出版的文件(标准)。
4.做好标准起草前的准备工作(1)。起草标准前,应充分研究决定相关技术内容:应充分考虑标准的适用范围,围绕标准选择相关技术内容;确保所选技术内容有充分的依据;对需要验证或测试的数据做出相应的工作安排;充分理解引用的标准和相关标准。(2)制定标准的基本要求:了解标准化最基本的要求,如不违反法律法规,了解标准的属性和特点,了解制定标准的程序;掌握写作的标准格式和基本要求;掌握与相关标准的协调方式;了解与本标准应用相关的信息等。
5、做好草案和标准的准备工作,并在相关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草案内容应当先进可行,标准文本应当符合标准编制的要求。标准布局逻辑严密,语言简洁;与征求意见稿同时应当编制制剂说明书,制剂说明书中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中所列项目。无论是通过邮件还是网络征求意见,都应当将征求意见稿和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同时发送给征求意见对象;对于答复意见,要认真分析总结意见,修改征求意见稿。修改征求意见稿时,还应修改编制说明,使其与征求意见稿相匹配;对提出的意见要做相应的测试验证工作;意见基本统一,不太可能产生颠覆性意见,准备稿子和相应材料。
6.开好评审会,首先要保证评审人员要有代表性,要有各相关单位的代表;按规定,稿件、意见汇总表、编制说明应提前发给审稿人;会议次数应符合要求;主持会议的人员应了解标准审查会议的基本要求;应允许审查员对标准内容有保留或异议,如有保留或异议,应将这一情况如实写入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虽然没有固定的格式,但应写明参加人员名单、主持人、会议时间和地点、对标准的评价、标准水平和需要修改的意见,特别是标准审查后的结论性意见。对标准的不同意见也应在会议纪要中明确表达,供审批部门考虑;起草人应认真听取评审会的意见,并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对文稿进行修改;函审期间,应当如实汇总函审意见,技术委员会应当作出函审结论。修改后的稿件应及时送审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