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参加自主招生作假将受到什么惩罚?
4月1日,教育部印发《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报名条件、材料审查、学校考核、监督制约、惩处造假等5个方面提出“五严格”,并在自主招生历史上首次提出“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
根据《通知》,对考生提交的发明、专利、论文等申请材料,须要求由考生本人原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拟认可的赛事证书,要组织相关专家对赛事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性、普及性进行认真评估。
针对证书、发明、专利、论文买卖和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通知》要求,坚决斩断“利益链条”。如果考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一经查实,不仅要被“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更会被取消自主招生乃至高考资格;如果学校、单位和个人在自主招生中徇私舞弊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将被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如果高校在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中出现严重违规违纪现象,将被暂停或取消自主招生资格。
西安交通大学副校长郑庆华表示。“严厉的惩处机制,是 打假 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如果造假,就让这个考生付出惨重代价,这样才能维护风清气正的自主招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