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对专利复审的要求高吗?
一,中国知识产权立法的缺陷
《知识产权协定》主要规定了版权及相关权利(包括计算机程序和数据汇编)、商标、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公开信息等的保护。与《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华盛顿公约》等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的规定相协调。该协议主要规定了各类知识产权的最低保护水平以及对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和力度的要求。
与《知识产权协定》的要求相比,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保护对象不全面。我国相关立法的保护对象是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商标、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计算机程序和数据汇编、未公开信息(即商业秘密),但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和地理标志不受保护。(2)救济措施不完备。比如《商标法》和《专利法》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专利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是终局的;没有规定司法当局可以采取临时措施。(3)防护达不到要求。比如,著作权侵权人向权利人提供的民事赔偿,往往不足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
二、适应WTO需要完善知识产权立法。
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我国新制定了《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对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进行保护,并修订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知识产权协定》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修改主要有:(1)著作权法:将计算机软件和电影作品的出租权作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加以保护,数据库等汇编作品受到保护,重新界定了“合理使用”的原则和情形,司法机关为了防止任何延误给权利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或证据损失,可以采取临时措施,加重了侵权人的民事责任,提高了其赔偿额。
(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细化了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明确了各项权利的内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改为自然人一生及其死亡后50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50年,缩小了作品“合理使用”的范围,加大了对生产销售盗版软件的打击力度。
(3)商标法:商标的构成要素由原来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改为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组合以及这些要素的组合;在禁止要素中,增加了官方标志和检验标志;明确规定驰名商标的保护;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它增加了商标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加强了对商标的司法保护,并规定司法当局可以采取临时措施,以防止任何延误对权利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或证据损失;加强对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持有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保护。
(4)专利法:增加了产品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许诺销售其专利产品;它增加了专利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加强了对专利的司法保护,并规定司法当局可以采取临时措施,以防止任何延误对权利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或证据损失;规定当事人可以就专利评审委员会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作出的复审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的实施条例或细则也将相应修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与《知识产权协定》第4节关于保护知识产权边境措施的规定一致,《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与《知识产权协定》第27条关于保护植物新品种的要求一致。这两个行政法规这次不需要修改。
三、适应入世需要清理地方有关规定
知识产权立法应该由国家制定,因为知识产权保护是严格的地域性的,一般涵盖一个国家的全部领土。因此,知识产权保护的实体标准,如保护期限、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年费的标准等,应由国家统一规定。
但是,过去我国很多地方制定了本辖区适用的商标实体保护制度,如省级的“著名商标”和地(市)级的“驰名商标”。他们往往规定,只有获得当地(市)驰名商标的人,才能申请本省著名商标;只有获得本省著名商标的,才能申请国家驰名商标。而且只有在当地有生产基地的企业的产品才能申请当地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这种规定限制了企业申请国家驰名商标的权利,不利于中国企业获得“驰名商标”,从而也不利于中国产品未来进入国际市场和其他WTO成员的自动保护。这些规定实际上为知识产权设立了实体标准,以各地的行政管辖区为保护范围。因此,在这次地方性法规清理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下简称“两办”)要求地方政府废止此类法规。
为了方便申请专利,一些地方制定了一些关于专利申请程序和相关费用的规定。在此次地方性法规清理中,“两办”要求地方政府按照法律统一的原则,修改或废止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按照最惠国待遇原则和WTO国民待遇原则,平等对待不同成员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平等对待其他成员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本国的知识产权权利人。
为了便于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一些地方制定了一些行政纠纷解决程序和费用,例如,专利权人向行政机关申请对其专利侵权行为采取措施的程序,知识产权纠纷的调解程序以及与此相关的费用。这些规定还要求按照法律统一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的要求进行清理。如果修改修正案,该废止的就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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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同题:知识产权保护,正确认识中国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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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
1999 165438+10月15中美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这标志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步伐正在加快。可以说,我国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卓绝的长途跋涉,已经来到了世界贸易组织的门口。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将全面履行知识产权领域的权利和义务,这将对中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管辖范围内,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与货物和服务贸易一起,构成了约束所有缔约方的主要内容之一。根据协议的要求,我们必须完善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我国专利法已在1992进行了修改,保护范围和保护水平已基本满足协定要求。
当中国与其他缔约方发生知识产权争端时,我们有权利也有义务适用世贸组织的统一争端解决机制。一方面,这种争端解决机制有助于减少或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过去少数发达国家使用的肆无忌惮的单边报复手段,使我们在可能与发达国家发生知识产权争端时,能够在协定框架内通过多边谈判解决争端;另一方面,也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不能有效保护当事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我们可能会被终止优惠等优惠待遇,直至遭到跨领域报复和跨部门报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有效打击和惩治假冒伪劣和盗版行为,已成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必须履行的义务,这当然是中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我们面临的主要任务是迅速提高国有企事业单位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以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形势的要求。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们应该充分履行我们的义务,特别是在按照世贸组织的要求降低关税和开放国内市场的情况下。我们的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在技术进步和创新上下功夫。技术创新和进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更多地依靠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来激励和保护。如果我们的企业能够更好地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就能赢得更多的主动权。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特别是专利保护水平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大量企事业单位专利还是空白。中国几万家大企业一年的申请量还赶不上日本和美国一家公司,在国外申请的专利数量就更少了。据统计,中国十几年在国外申请的专利只有2000多项,而索尼、日立等日本企业一年在国外申请的专利有4000、5000项,差距很大。
世贸组织的前身关贸总协定是迄今为止唯一管理贸易的多边文件,被誉为“交通规则”,成为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基础。GATT 1948 1于10月生效,始于80年代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将知识产权问题提上日程。1986 15年9月,关贸总协定缔约方部长级会议在乌拉圭埃斯特角举行,108个国家和地区先后参加谈判。会上就是否将知识产权问题纳入乌拉圭回合谈判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直到会议闭幕的前一天,在一揽子妥协的基础上,各方才勉强同意将知识产权谈判写入部长级会议宣言,纳入乌拉圭回合谈判。乌拉圭回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谈判历经五年多,终于在1991118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协议草案》。该协定由七部分组成,包括总则和基本原则、72条关于知识产权的效力、范围和使用标准、知识产权的实施、知识产权的取得和维护及相关程序、争端的预防和解决、过渡期的安排、组织机构等内容。该协定的内容涵盖了知识产权的所有领域,不仅在许多方面超过了当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条约的规定,而且将关贸总协定关于有形货物贸易的基本原则和一些具体规定引入了知识产权领域,加强了执行措施和争端解决机制。同时,它还详细规定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实施程序,包括行政、民事和刑事程序。它还规定,今后所有缔约方的国内法都应接近该协定。如果任何缔约方未能按照协议对外国知识产权提供有效保护,受害方可根据GATT争端解决程序中的交叉报复规则对侵权人进行交叉报复。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智力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在当今的国际经济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涉及的领域逐渐拓宽,权重逐渐增加。在未来的国际贸易竞争中,知识产权将是竞争的焦点。
首先是对民族文化的影响。外国文化产品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传播,对中国文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如何在开放的环境和多元的趋势中坚持主流文化的主导地位,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在满足公众的文化需求方面,我们还需要经受考验。
二是知识产权保护。这不仅是一个影响国际关系的问题,也是我们关注的热点。随着文化创新的推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中国确实需要大力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我们的国家创新能力。如果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继续干扰出版市场,不仅会给市场秩序带来混乱,还会带来不公平竞争、不良文化,损害国家创新能力。
当然,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的时间很短,需要一段时间来巩固和完善。一些西方国家在这方面对中国要求过高是不合理的。我们打击侵权盗版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国际社会有目共睹。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下这么大力气“扫黄打非”保护版权,连美国人都很欣赏我们的态度。但是,彻底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时间和过程,需要国际社会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不要用这个东西轻易向中国施压,成为影响我们对外贸易和文化交流的借口。这对中国和外国都没有好处。我相信我们可以解决这两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