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人均收入多少?
贫困线是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维持人们基本生存所必需的商品和服务的最低成本,也叫贫困标准。贫困线是一个有用的经济工具,可以用来统计贫困人口,帮助政府考虑是否使用福利和失业保险来减少贫困。
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支出)/家庭成员数。在计算收入时,要以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有稳定可持续的收入为标准。
(1)工资性收入:主要指家庭所有成员当年外出务工或在当地就业的全部工资性收入。
(2)生产经营收入:主要指贫困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包括种植业、林果业、养殖业、旅游业、商业流通(含电子商务)、家庭手工业、车辆运营等。
(3)财产性收入:又称资产性收入,是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参与社会生产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的收入。包括转让财产使用权取得的利息、租金和专利收入;财产经营的股息收入和增值收入等。
(四)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和社会组织对家庭进行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家庭之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股份分红、低保、生态补偿等。除上述补助外,还包括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对农民转移的社会救济和补助、救灾资金、定期捐赠和补偿;家庭之间的赡养收入,定期的捐赠和补偿,以及在外(含出国)工作的农村(村委会)的非居民家庭成员寄回的收入。义务兵的工资、退休金、慰问金和抚恤金不包括在收入项目中。
(5)生产经营支出:主要指贫困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家庭经营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收和承包费。
(6)家庭成员人数:以农村居民户籍为基础,考虑长期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由家人赡养的在外生活的学生、农村外出未分离的职工或随迁家属、轮流居住的老年人、因走亲访友等原因临时外出的人员;不包括海外留学生、分居子女、已婚人士、附属人员或寄宿生、不再依赖的帮助者。本细则中的贫困家庭常住人口主要是指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户籍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