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包括

法律主观性:

1.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2.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其他事项。3.说明书需要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实现为准,必要时应当有附图。4.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人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实现为准;必要时应附附图。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专利保护的范围。对于依赖遗传资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不能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说明理由。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未发现被驳回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颁发相应的专利证书,并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