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已经授权,但我想优化权利的技术特征。我该怎么办?

问题1:竞争对手使用“四”和“夹子”生产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分几种情况;第一,你的独立请求权没有被无效程序认定无效,所以构成侵权;

二、你的独立权利要求随后无效,但从权利要求起有效,且说明书示例中没有提及“四”和“夹子”,具有一定的等同侵权概率,应结合技术方案和领域进行判断;

第三,你的独立请求权随后无效,但从权利上有效。但手册的例子中提到了“四”和“夹”的方法,所以适用赠与原则,不构成侵权;

第四,你所有的主张随后都是无效的,不存在侵权。

问题1:将从属权利改为“四个”和“夹子”重新申请专利?直接重写是不可接受的;可以考虑另外两种方式;1.主张发明申请的优先权,然后重写;2.利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1款的修改机会,直接修改发明的权利要求;但是,需要考虑是否可以修改范围。

问题2:索赔不同不会影响授权(前提是满足其他授权条件),但如果完全相同,会影响授权,因为会涉及重复授权。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