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了“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什么情况属于这一类?

上海称,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企业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二是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后果比较轻微的;三是企业首次违法,被执法单位认定未受到行政处罚。由此可见,上海对于企业的一些政策还是比较优惠的,可以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更有保障,减少一些资金支出。

开公司的时候,很多人对相关法律不是特别熟悉,做一些违法的事情是有可能的。其实他们并不想违法,只是不知道罢了。也可能是不知道的人是无辜的,没有什么严重后果。有关部门不会追究这种违法行为。在这里不追究不仅不会被处罚,而且不需要交罚款,对企业来说非常好。毕竟现在做生意很难。如果非要交一大笔罚款,很有可能企业的费用会越来越多,也会成为压垮企业和经营的最后一块小石头。

以上三种情况属于不予行政处罚的范畴,1属于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行为,但得到了及时纠正,也保障了公共利益或者社会秩序。有的地方没有按照规定公布一些标志,被查处后马上挂起来,也就是说当场改正不会被处罚。第二是没有有害后果。比如员工有健康证,但是没有贴在显眼的地方,所以不会有严重的后果。三是其他情节,范围比较广。比如社会危害程度特别低,持续时间很短。

公司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操作,一定要执行到执行,不能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