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专利侵权后如何保护专利权人的权利?

专利诉讼中保护权利的步骤:

(1)申请的程序和步骤。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分级管辖和属地管辖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制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申请人的制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应当向有专利侵权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财产保全时,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

1.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的具体内容、范围和理由。申请理由包括具体说明如不及时制止相关行为,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

2.证据材料。

(一)专利权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证明其专利权真实性和有效性的文件,包括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专利年费缴纳凭证。申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检索报告。

(2)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相关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及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未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专利权人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其权利的证据。

(三)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单独申请的,应当提交专利权人放弃申请的证明材料。

(4)专利权继承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几个申请人上诉的,除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证据材料外,还应当提供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包括被控侵权产品和专利技术的对比材料以及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从而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专利权被侵犯的,在诉前制止专利侵权行为的措施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时,要明确专利侵权案件的范围、管辖和诉讼时效。

(1)管辖权。分级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按地域管辖:因专利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包括:

1.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被控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行为实施地;

2.使用专利方法的地点,以及根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的地点;

3.制造、销售和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实施地;

4.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实施地;上诉侵权的侵权结果发生地。原告只对侵权产品的制造商提起诉讼,而没有对卖方提起诉讼。侵权产品的生产地与销售地不同的,由生产地人民法院管辖;生产者和销售者作为共同被告被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销售者为制造商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商制造销售的,由销售地人民法院管辖。

(2)诉讼时效。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提起诉讼超过两年的,提起诉讼时侵权行为仍在继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被告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额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日起两年内计算。

(三)专利侵权赔偿请求。

1.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专利侵权赔偿金额的计算有几种方式:

第一种方法:根据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二种方法: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

如果两种申诉方式难以确定,可以采用第三种方式。参照专利许可费,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费的数额、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和时间,参照1至3倍的专利许可费,合理确定请求赔偿的数额;

没有专利许可费可以参考或者专利许可费明显不合理的,赔偿数额一般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专利权的种类、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在5000元至30万元之间确定,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