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9的演变
80年代初,我国自行研制的直-6和直-7直升机因性能落后而下马。当时海军急需一架性能先进的中型直升机,完成向南太平洋发射运载火箭的配套任务。在这种形势下,中法两国通过协商从法国引进了“超级大黄蜂”中型直升机。随后,为满足轻型直升机的需求,中国再次引进了法国“海豚”SA365N/N1直升机和图博梅卡公司的“Aagje”涡轴发动机,并签订了转让生产许可证的合同。法国提供的技术开始在中国生产该型直升机,国产代号为直-9。
直-9是哈尔滨飞机厂(代号122厂)制造的轻型直升机,根据65438年7月2日中法签订的合同,于6月1980日和6月10日正式获得法国政府批准进口专利。
1979年,三机部(即航空工业部)组织的调查组赴美考察美国贝尔212/412直升机。1980年初,法国航空工业派人到中国,用他们的海豚直升机与贝尔直升机竞争。1980年3月3日,计划生产新型直升机的哈尔滨飞机厂向三机部提交了报告,认为引进贝尔直升机更现实,更适合当时工厂的工艺水平,能快速实现生产。三机部经过对贝尔212/412直升机和海豚SA365N/N1直升机的全面考察和对比分析,确定技术先进、性能优良、价格较低的法国海豚直升机为进口机型。8月28日,1980,机械三司、国家进出口委员会、国家国防工业办公室联合提交了《关于引进法国海豚SA365N/N1直升机制造技术的请示》。国务院1980 10 6月10日正式批复,合同生效。65438+2月1,三号发动机部发文确认海豚直升机在中国的正式名称为直-9。
“海豚”直升机的引进分为两部分,一是技术转让;另一部分是购买50套直升机、发动机、零部件和原材料。技术转让费5950万法郎,其中直升机技术4580万法郎,发动机技术11万法郎。50架直升机和发动机、备件和原材料的费用为2.5385亿法郎。进口总成本为31335万法郎,按当时的总汇率相当于7460万美元。根据中法双方签订的合同,合作生产50台整机分为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首架SA365N 6013飞机在法国试飞后拆解,于6月2日9时1982从法国空运至北京。122厂组织人员在民航101厂组装,2月4日组装完成。2月6日在北京首都机场进行了首飞表演。1982年6月,第二架飞机6012也运到了北京。10年6月组装,31年8月试飞。9月21日,两架直-9交付中国民用航空局广州管理局,投入海洋石油服务作业使用。
第二阶段,法方提供SA365N飞机8架机体和总装件,中方组装试飞。此阶段完成于6月1985。1982 12 16、直9飞机6031(第二阶段第三架飞机)在验收试飞时在机场东部坠毁,机上3人遇难。
第三阶段,法方为SA365N飞机提供10零件和原材料,中方制造驾驶舱盖和六个舱门。
第四阶段,法方提供8个尾梁、垂尾、侧垂尾、水平安定面和传动系统(不包括主轴和尾传动轴)以及SA365N机的部分原材料,其余由中方制造。此阶段完成于1987 65438+2月。
第五阶段,法国为SA365N1飞机提供了7个传动件、旋翼桨叶和原材料。1989 65438+二月完成。
第六阶段法方提供SA365N1原材料及标准件15件。1990二月完成。
1983 10,总参发(83)666号文件,通知航空工业部直-9直升机及其涡轴发动机列入中国陆军装备系列。
1988年5月,直9国产化指挥部与相关部门签约,其中哈尔滨飞机厂为总承包商。到1990年底,与法国进口组装的50架直升机全部生产完毕,其中基本型直-9 28架,直-9A 20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