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人员的差旅费能计入R&D费用吗?
R&D人员的差旅费不能包括在R&D费用中。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第9号——研究与开发费用》规定,研究与开发活动的成本包括以下项目:“薪金、工资及其他人员费用;材料成本和消耗的劳动力;设备和设施的折旧;制造成本的合理分配;其他费用”等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从会计角度规范了R&D费用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从税法的角度规范了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收取、摊销和扣除。
扩展数据
披露方法:
对于自行研究开发成功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即待资本化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24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在附注中披露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以下五个方面的信息
《国际会计准则第9号——研究开发费用》不仅要求披露“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还要求“应披露未分配递延开发费用的发生及其余额,还应披露建议或采用的未分配余额的分配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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