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1.交通运输:陆运、水运、空运、管道运输、装卸、远洋运输(旅程租赁和时间租赁业务)、航空运输企业(湿租赁业务)和公路经营(这三种租赁不仅出租运输工具,还配备相关驾驶员和维修人员,因此属于交通运输行业。) 3%
二。建筑业1。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2.自建自用的建筑,其自建行为不属于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房屋不属于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3.对管道燃气收取费(安装费)业务,按建筑业征收3%的营业税。
三。金融保险1。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和其他金融业务。
2.投资货币基金但收取固定利润或保证利润的行为。
3.融资租赁5%
四、邮电行业投递信件或包裹(包括快递业务)、邮政汇兑、报刊发行、邮政商品销售、邮政储蓄等邮政业务。3%
五、文化体育行业的演出、广播,经营旅游场所和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报告会,图书馆图书资料的借阅业务。3%
六、娱乐歌厅、舞厅、歌厅、音乐咖啡厅、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等娱乐场所。
此次变动取消了原来歌厅、舞厅等娱乐业统一按20%征税,保龄球、台球按5%征税的规定。(娱乐业提供的餐饮也属于娱乐业税率。5% ~ 20%的幅度税率,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税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七、服务业1。代理、酒店、餐饮、旅游、仓储、租赁、广告等服务。
2.海运企业的轻租赁业务和空运企业的干租赁业务。
3.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代销单位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佣金收入,依法征收营业税。
4.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人依法从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
5.对符合条件的外包、租赁企业的承包费不征收营业税。
6 .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中的“旅游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7.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按“服务业”税目“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8.无船承运业务按照“服务业”和“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9.酒店产权人在约定时间内提供物业使用权配合酒店。产权不属于新经济主体的,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股息收入,视同租金收入,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营业税。
10.向港口设施经营者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
11.受委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5%
无形资产转让1。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让。
2.无形资产投资入股,* * *承担投资风险的,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期内转让股权的,不征收营业税。5%
九、销售房地产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的销售。
2.投资房地产,承担投资风险的,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期内转让股权的,不征收营业税。
3.单位或者个人将房地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为应税行为,照章征收营业税;
4.单位或个人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并出售的,其自建行为视为应税行为,照章征收营业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