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告诉我们中国最近20年的经济繁荣和衰退,希望能详细一点?
钟伟(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改革开放20年来,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5%,是世界上增长最快的国家,是同期世界经济年均增速的3倍。中国已经超过意大利成为世界第六大经济体。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从1978年的344元增加到2000年的6280元,增长了17倍。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增加到2000年的2253元,增长了16倍。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弥漫着积极向上的氛围,而政府也在努力治理,统治者也乐于将民心据为己有。他们的政策,从农业责任制到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乡镇企业,都是很好的建议。
未来20年中国会发生什么?人们充满乐观。中国经济学家林毅夫教授认为,美国长期保持3%的增长率已经相当不错了,而中国经济还能再保持30年左右8%-10%的高速增长。这样,在21世纪中叶之前,中国经济完全有可能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最强的经济体。
深化改革任重道远。
中国真的能在21世纪初或者最迟在本世纪中叶回到巅峰吗?等一下!上述计算意味着中国享有持久繁荣的假设。
为什么中国享受了20年的繁荣?在于我们深化自身改革的勇气。中国社会经历了三大阵痛。
第一次阵痛是在1978,典型标志是“埋两个凡是”和“翻两番”的出台。我们悄悄拉开了告别“人格崇拜”的序幕。
第二痛在1992。邓小平的南巡讲话让我们毫无争议地告别了“计划崇拜”。
第三次痛苦是在2001,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等措施让我们告别了“所有制崇拜”。我们渐行渐远,但繁荣背后的各种不稳定因素也在涌现。中国经历的20年是渐进式改革,基调是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不争。这个项目已经持续了20年。
中国能期待下一个20年的繁荣吗?
问题是,中国的政治生态和经济环境在过去20年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需要新的思维,一个能确保其繁荣而不抛弃中国的整体思维,以及中国繁荣背后的各种不稳定因素。正在悄然兴起。未来20年,不可能简单地遵循翻一番等“民生”目标,“民生”成就需要重申和落实宪法精神。但毕竟我们所列举的关于中国经济规模未来发展的不同结论,不应该影响我们对中国当前发展阶段的清晰认识。从人均GDP这个衡量一个国家发展水平的关键指标来看,中国还处于很低的水平。从65438年到0999年,中国人均GDP只有780美元,世界排名140,是美国的2.5%。中国经济刚刚脱贫,未来任重道远。中国是一个奇妙的混合体。如果只看到大都市的繁华,而没有看到被薄薄的现代化外壳包裹着的各种不和谐,就会产生误解。中国不可能走回头路,但未来20年中国将何去何从?这一幕几乎和《挪威的森林》的结尾一样深刻:你现在在哪里?我现在在哪里?
为什么保护产权很重要?
我们认为,未来20年,中国需要超越民生翻两番的目标,民生的不断改善必然影响公民权利。总之,中国在未来20年必须建立一个战略中心,即政府应该专注于追求充分就业;战略手段是两个基本点:一是保护公民财产权;第二,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
为什么我们必须关注充分就业?
中国未来15-20年,宏观经济将始终在强大的就业压力面前运行。当然,创造就业必须以经济增长为基础。但要抛弃经济增长七八的脆弱心态。正是因为如果政府单纯以增长为自己的标准,那么就会出现为了保增长而钓鱼,损害企业和人民利益的现象。只有以追求充分就业为目标,才能消除最严重的社会不稳定。如何为数亿人提供赖以生存的工作?这将是一项几乎不可能但又必须完成的任务。
为什么一定要保障产权?保护财产权实际上就是保护公民权。
我们可以从社会阶层分析,劳动者无法控制自己的收入。有几十年工龄的国企老职工之所以能忍受长期的低工资,在于相信老龄化后有养老、医疗、住房等各种保障,或者说国企与职工的契约不言而喻,微薄的工资只是可支配的部分,而各种保障是不可支配的,但减人增效等做法,低价买到了这部分不可支配的收入。
农民控制不了自己的收入,各种“不合理负担费”和收账人在自己冠冕堂皇的理由掩盖下随意重新分配农民收入。
政府官员或国企领导无法支配自己的收入,不明不白的职务消费从来没有严格定义在自己的收入中。
我们也可以从经济类型来分析。以民营企业为例,中国的民营经济从80年代初的零起点起步,在传统体制的夹缝中,在远离主流社会的沉寂中顽强成长。目前,中国经济已经形成了国有、外资、民营经济三足鼎立的局面。民营经济产值已超过万亿元,民营企业近年来吸纳了一半的下岗职工,对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私有财产权的合法性是否已经得到了澄清?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提出了“私营经济”的概念,并确认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私营经济获得了合法地位;65438-0997年党的十五大把非公有制经济从补充地位提升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追根溯源,公有产权神圣,私有产权是否不可侵犯并不明确。
未来20年,如果我们认为可以无视非国有企业和个人的产权,那么追溯产权的合法性只能是国有,这就意味着我们已经在默许或纵容政府对所有社会财富的拥有和支配!所以,财产权得不到保障,中国就没有权利和义务的公民,只有“草民”和“臣民”;没有产权保护,中国政府改革就没有压力和动力,但国有经济将继续依赖非国有经济的发展。
中国的经济立法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有了很大的进步,民法、刑法、公司法、专利制度逐步恢复到位。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过程使中国政府做出了可信的承诺。世贸组织规则要求不歧视、司法独立、第三方仲裁和透明、稳定、公平和可信的游戏规则。未来20年如何保护产权?恐怕有必要重申一下宪法的尊严,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除了立法和司法部门,部委必须废除法律法规的自我授权和自我膨胀,各种超越法律的红头文件也必须废除。但是,物权法和民法典刻不容缓。
为什么受教育权必须得到保障?
基础教育投入不足是农村贫困和失业增加的根本原因,甚至是中国未能成为强国的根本原因。一支高素质的国家队对中国经济来说是极其昂贵的资产。
人们总是惊讶于二战后德国和日本的经济能迅速恢复,却忽略了一个事实:战争虽然摧毁了他们的物质财富,但高素质的国民还在!在中国这样的大国,每个公民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一年,需要花费2.5万亿元。按照现在的教育投入,至少要25年!
早在1987年,我国就颁布了义务教育法,1995年,教育法颁布。令人不解的是,教育经费仍然严重入不敷出。对于一个人均GDP还处于中低收入水平的国家来说,教育经费的投入无疑应该以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为重点,这也是韩国、新加坡等国家人力资源水平大幅提升的原因。
我们的计算表明,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国家财政不拨款的比例分别为69%、76%和60%。从教育经费投入来看,确实存在重视中小学教育的倾向,但从小学到高等教育累计600多亿的经费缺口依然明显。目前普通中学学生人均教育支出为1400元;小学生人均支出约660元;幼儿园人均经费约166元。农村特别是贫困农村的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初等教育经费仍然缺乏可靠的来源。导致教育经费的不足,不得不通过县以下的各种收费来补充。据估计,目前约有一半的农业税费行使着“教育基金”的职能。
目前,90%的农村家庭人均大宗消费支出低于500元,九年义务教育收费无节制的扩张可能会越来越严重地剥夺贫困家庭受教育的权利。人们不禁要问:义务教育只是为了父母的义务吗?政府的义务在哪里?是否应该更加重视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
未来20年如何保障受教育权?“教育兴国”必须从“国兴教育”入手,出路有两条。
一是实事求是,按照贫困线划定实施真正免费义务教育的地域范围,切实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完全由中央政府承担,高中教育由地方政府承担。建议将中央财政从中央、省、货币、县四级企业收取的增值税按不同比例依次返还县,全额缴纳的消费税也按上述比例返还县,以弥补九年义务教育经费缺口;或者中央财政按照西部省区全额补差额、中部省区少量补差额、东部省区少量补差额的原则,每年安排相当的资金增加财政转移支付,作为九年义务教育的专项支出。第二,能否发行部分教育债券,将筹集的资金全部注入农村基础和职业教育?谈论解决失业问题和解决农民负担问题而不保护公民的受教育权,无异于缘木求鱼。
人们迫切需要建立社会救济制度
在追求充分就业战略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更加谨慎地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为了缓冲严峻的就业压力带来的社会不稳定,政府目前使用“两个保障”和“三个保障线”。
所谓“两个确保”,就是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和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至于“三条保障线”,是指给下岗职工提供“基本生活费”,给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险金”,给失业两年以上的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这样的社会保障体系注定主要覆盖城市而非农村,这几乎不可避免地会在城乡之间筑起一道更高的墙。
所谓“天地无情,万物为狗;中国迫切需要的是一个划定明确贫困线、总体照顾全社会的社会救济体系。好处不是很大,但是急着去人。中国恐怕负担不起政府运营的社会保障体系。如果社会救济制度的资金能够用得好,用得好,用在困难群体急需的地方,那么未来20年中国社会生活中的不稳定因素就会消除很多。
来源:南方周末,2002年8月29日